福州市自2012年底被列入全國專利保險試點城市以來,積極拓展專利保險服務覆蓋面,逐步推出專利申請費用補償保險、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被侵權損失保障保險以及執行保險等多種專利保險險種,建立起全流程保障的專利保險服務新模式,堅持“政府主導、商業對接、專業運作”的工作原則,從企業層面、政策層面、服務層面穩步推進專利保險服務工作的開展。
目前,在福州,已有多名投保人因發生專利權侵權訴訟獲得保險公司理賠。福州某公司發現深圳某科技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侵犯其發明專利,給其自主研發的專利產品市場銷售造成極大影響。為此,該公司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一審、二審后,法院責令深圳某科技公司停止實施侵害福州某公司的專利,停止制造、銷售相關侵權產品,并向福州某公司賠償110000元。此外,就此案件,購買過“專利執行保險”的福州某公司還獲得向保險公司理賠的34897.09元。
□案例點睛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自主知識產權資助和獎勵辦法的通知》(榕政綜〔2018〕210號)第十二條:專利保險保費補貼。對企業購買專利保險按實際支出保費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