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永泰縣農業農村局與人保財險永泰支公司簽訂協議,將125個高標準農田項目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項目納入綜合保險。
根據協議,此次綜合保險的投保對象是永泰縣2019年、2020年基本建成的40個高標準農田項目及縣級財政補助的85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項目,投保范圍包括因暴雨、洪水、暴風、泥石流等造成的渠道、護岸、機耕路、小型攔水壩等的項目損失。為搶救項目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產生費用也負責賠償。
協議約定,高標準農田項目的6773.5萬元投資款為保險金額,保險率按2.8‰,年保費計18.97萬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500萬元,年度累計賠償限額1000萬元;縣農業農村局補助農田水利設施項目的1360萬元補助款作為保險金額,保險費率按8‰計取,年保費計13.6萬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300萬元,年度累計賠償限額600萬元。年保險費32.57萬元由縣級財政資金列支。
福州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人表示,引入商業保險,籌集災毀修復重建資金,是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管護機制的創新。此次綜合保險試點,將為項目涉及的20個鄉鎮141個村集體2.5萬戶農戶農田水利項目的建后管護提供保障。(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 蔡茂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