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當加強市在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事權,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科學持續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福州市生態環境領域市與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近日印發,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將福州建成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示范區。
《方案》從生態環境規劃制度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執法、生態環境管理事務與能力建設、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環境領域其他事項等5個方面,劃分生態環境領域市與縣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方案》明確,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與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改革緊密結合、協同推進、良性互動、形成合力,加快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實現權、責、利相統一。(記者 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