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五一”節假日及第八屆數字峰會期間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14日,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部門聯合發布消費提醒告誡書。
四部門提醒商家,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銷售商品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提供服務應當標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計價單位要符合常理,不誤導消費者;不使用“時令價”等模糊標注。
合理公平定價。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不得進行不正當有獎銷售或者違反相關規定違規促銷;不得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市場價格;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捆綁銷售其他商品(服務)或在法律政策規定以外附帶其他不合理條件,變相提高價格或強制消費。
注重消費維權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原則,重視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配合監管部門及時、積極處置消費投訴,妥善化解矛盾糾紛,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福州城市形象。發生重大、突發消費糾紛事件,應及時主動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或其他相關監管、主管部門報告。
福州各級各相關部門將加強對本轄區內住宿、餐飲、A級旅游景區等消費場所的監督檢查;對擾亂節假日期間市場秩序、價格違法、違反食品安全法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消費者遇到發生消費糾紛或其他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可撥打“12315”“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記者 沐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