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福州市自貿辦獲悉,福州市擬出臺13項措施推進福建自貿區福州片區(以下簡稱“福州自貿區”)建設,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營商環境,目前各管委會和駐區機構正抓緊建立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
福州市自貿辦工作人員表示,福州自貿區(范圍)將立足改革創新,發揮僑臺和海洋優勢,重點發展先進制造業基地、“海絲”建設核心先行區、兩岸服務貿易與金融創新合作示范區。
“未來,自貿區領導小組將逐步過渡到自貿區管委會,具體落實自貿區改革任務,統籌管理和協調自貿區有關行政事務。”福州市自貿辦工作人員表示,福州自貿區將建立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管委會、駐區機構公布依法行使的行政審批權、行政處罰權和相關行政權力的清單及運行流程。在正式掛牌后,自貿區將過渡到按國家制定的負面清單和服務貿易正面清單要求執行。
該工作人員指出,福州自貿區將加快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以建設自貿區“單一窗口”為目標,建設全市統一的自貿區信息化平臺,形成與自貿區管理體制相適應的信息化平臺總框架,實現互通互聯、推動通關便利化,以統一的信息化平臺承接復制推廣上海自貿區海關監管創新制度,以及落實福建自貿區提出的制度創新任務。
同時,福州自貿區將推動與臺灣電子口岸平臺對接,推進特殊監管區信息化平臺與臺灣港口對接電子口岸平臺,盡快實現兩地實時交換有關統一數據,實現貿易通關單證無紙化。
“福州自貿區也將加快復制上海自貿區的創新制度,同時將根據自身特色,創新海關國檢監管模式與制度。”上述工作人員表示,福州自貿區已在條件成熟的區域全面復制實施上海自貿區11項海關監管創新制度,包括工單式核銷,智能卡口自動核放,倉儲企業聯網監管,區外保稅展示交易,融資租賃,集中匯總納稅,簡化無紙化通關隨附單證,簡化統一進出境備案清單,內銷選擇性征稅,期貨保稅交割,“自主報稅、自助通關、自動審放、重點稽核”,以及復制7項上海自貿區國檢監管創新制度,其中包括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制度、通報通放、動植物檢疫創新、全球維修產業監管制度、特殊物品特殊監管、原產地證便捷管理模式、分線監管等。
該工作人員表示,福州自貿區將建立健全行政審批目錄制度,以及“一口受理”服務模式,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行政審批制度;完成福州保稅港區資源整合;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內的關、檢管理部門進行整合,實現管理一體化;啟動區內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方便有關部門查詢在市場準入、貨物通關、政府采購以及招投標等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記錄,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和個人實施便利措施,對失信企業和個人實施約束和懲戒;推動兩岸雙方口岸、檢驗檢疫互認,支持在自貿區范圍內開展兩岸檢驗檢測認證結果互認,采信兩岸官方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結果,開展兩岸電子檢驗檢疫互換互查,實現“一張證書、兩岸互認”,互認查驗結果和原產地電子證書,互認商品品名、歸類、價格和AEO誠信企業,推動兩岸執法機構“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同時,福州自貿區將健全社會服務體系,鼓勵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報關報檢機構、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機構、船舶和船員代理機構、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信用服務機構等專業機構在自貿試驗區開展業務。通過制度安排,將自貿區內適合專業機構辦理的事項,交由專業機構承擔,或者引入競爭機制,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和培育專業機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