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西新聞網記者獲悉,日前,市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持續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
永定區堂堡鄉農業站原副站長兼鄉行政會計阮永才貪污造福工程補助款問題。阮永才在擔任永定區堂堡鄉農業站副站長兼鄉行政會計期間,將林某珍等7戶搬遷農戶造福工程補助款51240元,用于其個人信用卡還款和生活開支,之后,從鄉行政賬戶重復報支資金51240元支付給林某珍等7戶搬遷戶。2014年12月4日,永定區紀委給予阮永才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上杭縣廬豐畬族鄉立英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元發侵占扶貧資金問題。張元發在擔任上杭縣廬豐畬族鄉立英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便伙同他人侵占各類扶貧資金合計80000元,從中分得40000元;收受他人財物30000元,從中分得5000元。2013年11月,上杭縣人民法院判處張元發犯貪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13年12月,廬豐畬族鄉黨委給予張元發開除黨籍處分。
上杭縣蛟洋鎮坪上村黨支部原書記王初炎截留搬遷戶部分補助資金問題。王初炎在擔任上杭縣蛟洋鎮坪上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代補助對象領補助資金,從中截留王某等9戶補助對象部分補助資金,共計97000元。2015年8月27日,上杭縣紀委給予王初炎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新羅區蘇坂鎮黃地村委會違規申報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3年7月,新羅區蘇坂鎮黃地村委會明知黨支部原副書記吳銀坤(現任蘇坂鎮村管站干部)不符合申報購買黃地村新村商品房的情況下,仍同意吳銀坤按該村村民待遇申報購買新村商品房,并使用其義父吳文開(非黃地村人)名字以該村住戶的名義申報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補助資金3萬元(該款用于新村基礎設施建設,未發放給吳文開)。2015年11月,在上級部門發現問題并要求提供申請人吳文開申報材料情況下,時任黃地村委會主任黃柳清私自補填申請材料并偽造相關人員簽名,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12月18日,因違規申報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新羅區紀委給予吳銀坤、黃柳清(預備黨員)黨紀立案調查;因審核把關不嚴,新羅區紀委給予蘇坂鎮黨委原副書記陳天金(現任萬安鎮人大主席)、新羅區農業局扶貧股工作人員邱莉黨紀立案調查。(本網記者 謝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