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龍巖城發集團的林先生抱著一大堆材料來到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辦理龍津湖會議中心配套用房、龍巖市城市規劃館這兩個項目的建筑設計方案技術審查業務,窗口工作人員仔細看過材料后發現項目缺少出讓用地項目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復印件、方案設計文本、停車位配建表、建筑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表等10份材料。了解到項目進展需要后,工作人員告知林先生可按告知承諾制規定實行容缺預審批,窗口先行受理審批,對缺少的材料由業主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補齊。
“告知承諾太方便了,承諾后我們有3天來補齊材料,還不影響辦理進度。”林先生說。
龍巖市2002年12月在全省率先對部分企業設立、前置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2005年,告知承諾制推廣于工業園區的標準化廠房建設。
今年,龍巖又在全省率先實行投資項目容缺預審批。年初,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大膽創新服務方式,起草《龍巖市涉及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度操作辦法》,8月31日,市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該《辦法》。9月21日,市政府印發該《辦法》,實行投資項目容缺預審批,將告知承諾制拓展到市級審批權限范圍內的投資項目。
《辦法》規定,對不涉及環境敏感區對資源環境影響較小或輕微的市政道路項目、城建環保項目、社會公益事業項目、科技類項目等領域的建設工程項目,只要項目符合規劃設計條件或取得規劃選址意見,和已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或取得土地預審意見的,可將立項前耗時較長的由中介組織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審查、節能評審、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報報告)等評價報告和立項前置審批服務事項,由立項前報批延遲至施工許可前報批。
在具體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環保、水利、發改(經信)等審批機關簽訂《告知承諾書》后,審批機關進行初步審查,發改、規劃、消防等部門根據《告知承諾書》和初步審查意見進行預審,出具非正式批文。在辦理施工許可時,申請人按約定向相關審批機關補齊材料,由相關審批機關給予補辦正式批文,住建部門再正式辦理施工許可證。而一旦申請人違背承諾或做出不實承諾,不僅無法取得申報項目的審批,嚴重者還將記入誠信檔案且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審批方式。通過容缺預審批,縮短項目報批時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讓企業辦事更方便、創業更順暢。(記者 張杰 通訊員 曾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