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昨日,記者從龍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市政府日前出臺《龍巖市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實施方案》。
根據該方案,市、縣兩級要全面建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級查處,分級獎勵。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材料生產、加工食品等8項屬有獎舉報范圍。
方案還明確,每年,市級財政要從年度食品安全預算資金切出10%,作為食品安全專項獎勵資金,不夠使用由市財政負責追加。對舉報人,要視配合程度和舉報案值,分別給予案值4%、2%、1%的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最低不少于500元,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人員舉報的,資金按照上述標準計算后再加50%。(本網記者 廖明生 簡偉雄 通訊員 鐘炘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