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擔任龍巖市移民局生產(chǎn)科科長、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受賄多達40余萬元。
近日,龍巖市連城縣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六萬元;對被告人王某犯罪所得贓款人民幣41660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據(jù)悉,被告人王某利用職務便利,在移民項目管理、對下屬移民單位工作指導等工作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黃某等人所送財物,折合共計416600元。
不過,案發(fā)后王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退清贓款,法院據(jù)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