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連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連城縣法院以詐騙罪對涉嫌騙婚的越南女子許氏水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2013年12月19日,包括許氏水在內的10名越南新娘從連城縣四堡鄉集體出逃,此案被公安部掛牌督辦。
據查明,許氏水今年22歲,岱族,越南北江省陸南縣周電社人。2013年11月28日,許氏水等人經黃氏釵(在逃)等人邀請,從廣西友誼關入境后,到連城縣四堡鄉玩。
其間,黃氏釵與許氏水等人密謀,以假意結婚獲取禮金后逃跑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黃氏釵許諾得手后分給許氏水好處費。之后,黃氏釵作為媒人,將許氏水介紹給連城縣四堡鄉鄒某慶為妻,獲得彩禮錢7.1萬元。其中,黃氏釵分給許氏水1萬元作為逃跑費用。
2013年12月19日,通過電話聯絡,許氏水等10名越南女子相繼逃回越南。回國后,黃氏釵分給許氏水2000萬越南盾(折合人民幣5700余元)。2014年1月4日,許氏水從廣西友誼關入境時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