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廣大老年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建立健全老年人保障制度,9月23日,龍巖市政府下發《關于實行老年人高齡津貼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老年人高齡津貼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在重陽節前為全市6萬多名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老年人送上一份“大禮”。
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范圍為戶籍在龍巖市行政轄區內的年齡在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老年人,不含離退休人員。發放標準為:80周歲至89周歲,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周歲至99周歲,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并在每年的老年節發給每人1000元的慰問金。高齡津貼發放標準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調整。
《通知》還規定了審批程序和發放辦法:高齡津貼以戶籍為基礎,實行屬地管理,依申請審批后實行社會化發放。根據個人申請,依據有效證件,經村(居)委會調查核實,鄉鎮(街道)審核,縣(市、區)民政局核批后,可委托銀行采取社會化形式發放,也可由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據悉,新增對象從批準之月起發放高齡津貼,對享受高齡津貼人員死亡、外遷的,次月停止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