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紀委獲悉,近日,武平縣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這2起典型問題是:
2013年12月1日上午,武平縣計生協會常務副會長鐘永通借外出考察幸福工程項目名義,私自駕駛公務用車載其老婆、弟弟前往連城縣考察地瓜干加工技術。武平縣紀委給予鐘永通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本人承擔車輛使用產生的費用。
2013年12月14日至20日,武平縣工商聯主席高宗泉以參加北京武平商會成立大會名義,擅自同意縣工商聯副主席鐘世星、劉生聰,縣工商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熊偉元前往北京、鄭州、長沙旅游,預借公款4000元/人,包干使用。武平縣紀委、效能辦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并作出嚴肅處理。武平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給予高宗泉效能告誡,給予鐘世星、劉生聰效能通報批評;武平縣效能辦給予熊偉元效能通報批評;責令鐘世星、劉生聰、熊偉元個人承擔旅游費用。
另據悉,記者從福建省紀委獲悉,日前,福州市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對永泰縣行政服務中心32個入駐單位進行調查了解,給予永泰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永泰縣經貿局、永泰縣工商局等7名相關負責人效能告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