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碾人后離開現場,受傷者在醫院花費10多萬元,也沒有等來賠償。昨日,記者在一家義肢矯形康復中心見到了傷者王榮興,他的右腿已經被截掉。兩個月前的那場事故,讓王榮興終生難忘。
受傷者說
司機碾人后離開
今年9月3日21時,王榮興親戚家一對小夫妻慪氣,女方帶著身孕坐摩托車回娘家。因怕路上出意外,王榮興乘坐朋友朱云德的皮卡車追趕。
22:35,皮卡車行至東留鄉應頭嶺下坡路段時,一輛紅色重型貨車開著遠光燈對向開了過來。“燈光過于刺眼導致我們的車和后面一輛車追尾了。”王榮興說,朱云德和他先后下車,讓貨車停車,希望貨車司機靠邊停車保護好現場。
“貨車司機沒理,反而左轉,將我肚子撞了一下,我倒在地上后,他又向前開,我的右腿被碾了過去。”王榮興說,他疼得暈倒在地,之后就不省人事。
皮卡車司機朱云德告訴記者,王榮興被碾后,他爬上貨車拍貨車車窗,讓對方停車,但對方未予理會。“我看王榮興已經受傷了,只能先救人。”
貨車車主
司機以為是搶劫
昨日,記者輾轉撥通貨車司機鐘映真的電話。接電話的男子稱鐘映真不在家,他是鐘映真的哥哥。鐘先生稱,他對9月3日那起交通事故不是很清楚。
記者了解到,鐘映真并不是貨車車主,車主是鐘志平,系某供電所所長。鐘志平告訴記者,鐘映真是他雇傭的司機。“直到我看到交警的交通事故證明,才知道車子碾到人。”鐘志平說,鐘映真說當時有人爬上貨車要他停車,他以為是搶劫,因此沒有停車。
陷入困境
未能定責賠償難
王榮興在重癥監護室呆了1個多星期,右腿被截肢。“現在我已經花了10多萬,都自己墊的。”王榮興告訴記者,事發后保險公司曾來過醫院,但因為沒有定責無法賠償。
武平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顯示,鐘映真所駕車輛未按規定使用近光燈,且事發時超載,并確認碾壓到了王榮興。不過,《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并未對肇事方的責任大小予以確認,這讓賠償一事陷入停滯。
“如果是我們的責任,該怎樣賠就怎樣賠。”鐘志平也說,在未定責之前,他無法賠償。
武平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吳建川告訴記者,一切以道路交通事故證明為準。當記者問及為何沒能定責時,吳建川表示在電話中不接受采訪,隨即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