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寧德海關聯合印發《寧德口岸2019年度鼓勵進口貨物提前報關獎勵暫行辦法》,明確符合該辦法的進口“提前申報”報關單每票獎勵60元。
據了解,制定該辦法,是為進一步壓縮寧德口岸整體通關時間,鼓勵進口貨物提前報關,提升通關效率。辦法明確,獎勵范圍為,申報口岸為寧德口岸的進口報關單。 獎勵對象為,在寧德轄區內采取進口貨物“提前申報”(到港前向海關申報)的申報單位(在寧德轄區內注冊)。 報關單申報時間在該辦法印發之日起(含當天)至2019年12月31日。 符合該辦法的進口“提前申報”報關單每票獎勵60元,同一申報單位申報的同一報關單號只獎勵1次。
申領獎勵程序方面,根據辦法,申報單位于2020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內向所在縣(市、區)商務部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局提供符合條件的單據(復印件蓋確認章),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局負責申報材料的受理、統計匯總和審核,與寧德市商務局轉發的進口“提前申報”的企業名單和票數情況進行核對(申報單位申報的票數高于寧德海關提供的票數時,以寧德海關提供的數據為準;申報單位申報的票數低于寧德海關提供的票數時,以申報單位申報的票數為準)。并統籌本縣(市、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獎勵金額。
寧德海關向寧德市商務局提供符合條件的進口“提前申報”企業名單和票數情況,由寧德市商務局轉發至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局。
獎勵金額經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局上報屬地財政局申領,由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局撥付各申報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