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國公安機關推行創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以來,古田平湖派出所針對轄區矛盾糾紛多的工作實際,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多措并舉,扎實推進巡回排解工作機制,全力打造新時代“楓橋式公安派出所”。
平湖派出所堅持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首位,積極會同平湖鎮黨委政府和村社基層組織在行政村設立“巡回排解點”,并聯合鎮綜治、司法等部門成立“巡回排解團”。各“巡回排解點”對轄區內突出的矛盾糾紛,開展“拉網式”專項排查調處,并定期將信息及時反饋到“巡回排解團”。
同時,平湖派出所建立“月報制”制度。各“巡回排解點”每月向“巡回排解團”報告一次。在不穩定因素和社會矛盾糾紛摸排的基礎上,該所還堅持“走到群眾中去”的工作原則,強化調處工作能力,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并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包案工作。
平湖派出所在實行巡回排解聯系和服務群眾的工作機制中,共調解各類糾紛181起,糾紛成功調解率超80%。轄區未發生因矛盾糾紛激化引發的“民轉刑”和纏訪鬧訪事件,真正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閩東日報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