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南平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平監管分局、南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優化南平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根據通知,南平市從2023年9月6日起,實施“認房不認貸”政策。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就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該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平市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南平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張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