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成功辦理一項不動產“帶封過戶”業務,將被執行人名下被查封的房產“帶封過戶”至買受人程女士名下,買受人程女士順利取得了不動產權證。這是全省首例成功辦理的不動產“帶封過戶”業務。
“所謂‘帶封過戶’是指在不經過法院司法拍賣程序的情況下,由債務人自行出售被查封財產,并在查封狀態下完成不動產的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轉移登記等手續,最終通過出售財產所得款項清償債務。”南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陳輝東告訴記者,不動產司法拍賣存在成交率不高、價格較低、耗時長、易發生后續糾紛等問題,對后續清償債務不利,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權益均可能不同程度受損。“債務人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出售財產,能夠更好地匹配市場價格,減少司法拍賣中可能出現的低價成交情況,從而最大化資產價值,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陳輝東表示。
據悉,處置查封的房產一直是不動產登記中的難點。為掃除業務辦理障礙,進一步提升不動產便民利企能力,市自然資源局會同法院、房地產交易部門積極探索,推出了不動產“帶封過戶”新模式,制定個性化辦理方案,在保障房產處置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法院全程資金監管、登記中心“帶封過戶”、過戶后再解除查封等方式,實現了查封不動產的自行處置過戶,以“更快捷、零成本、零負擔”的方式,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方利益。
下一步,市自然資源局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不斷優化工作機制,創新服務舉措,為群眾帶來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嚴嵐 通訊員 江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