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關乎每個人的生活質量和生命健康,食安工作是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的主業。因此,在做好監管工作之余,實驗區市場監管局還加大執法力度,創新辦案方式,采用“行刑銜接”機制,嚴查涉及食藥環安全案件。今年以來,實驗區開展了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假奶粉”、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等專項行動10余場,查處食品安全案件21起,罰沒款達36.34萬元。
為了提高案件辦理效率,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司法辦案質量,9月3日,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聯系檢察院、公安局,聯合簽訂《“雙打”會商聯查機制實施辦法》,進一步破解行政部門與刑事因標準不一致帶來的弊端,通過將公安的刑事偵查的程序前置,實現監管與打擊無縫對接。而該辦法的簽訂,正是由兩個案件推動的。
今年初,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上樓村正旺小學附近巡查時,發現一處廢舊民房里堆放著疑似熬油的設備,為避免打草驚蛇,實驗區市場監管局指定食品處安排執法人員先行跟蹤。“通過前期摸排,我們發現陳某把熬好的‘黑心豬油’運到車站,通過大巴車寄往福安。隨后我們聯系了福安的監管部門,發現這些油最后流入當地餐飲店。”該執法人員說。
在確定這些油的去向后,執法人員不敢耽誤,為了能一舉端了陳某的“黑心豬油”作坊,4月17日一大早,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局、資源生態局,對該作坊進行突擊執法,現場發現,陳某正利用爐灶將豬皮、豬尾巴、邊角廢棄雜油、帶淋巴結的豬碎肉、膘肉碎等豬肉加工廢棄物熬制豬油。
“當天福安的市場監管部門也同步行動,在卸貨點直接扣留已發出的‘黑心豬油’。”上述執法人員說道。
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稽查支隊辦案人員陳巧玲介紹,由于陳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于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條的規定,實驗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將本案移送實驗區公安局辦理。后經公安部門偵查,確認涉案金額達520余萬元,并報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予以批捕。
此外,在今年2月20日,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專項檢查中也發現,高某在盛林莊經營的一家成人用品店涉嫌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隨后,執法人員對店內的20余款物品進行抽樣,檢測是否含“那非類”物質。
“我們對其中的23種食品進行抽樣檢驗,發現其中的14種均含有違禁藥品的成分。”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稽查支隊辦案人員盧曉峰介紹,基于案件當事人高某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我們立即啟動了“行刑銜接”機制,將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門,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稽查支隊支隊長陳功琳說,為了提高辦案效率,我們聯合檢察院和公安局,推動出臺了《“雙打”會商聯查機制實施辦法》,這個機制的優勢在于,對一些認為涉嫌犯罪的案件,可以借助公安機關的權威及先進的取證手段、取證技術進行舉證,通過雙方合作,大大節省行政資源,更快破案。(融媒體記者 林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