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其中福建平潭“海島法庭”服務海島漁村向海而興被寫入報告。
平潭是全國第五大島、福建第一大島,是祖國大陸距離臺灣本島最近的地方,具有“綜合實驗區+自貿試驗區+國際旅游島”三區疊加優勢。近年來,平潭法院緊扣海島產業特色,強化對臺司法職能,以派出法庭為依托,建立健全“海島法庭”訴訟服務體系,為平潭“一島兩窗三區”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司法服務。2022年,平潭法院服務鄉村振興“海島模式”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
其中,海壇、金井法庭依海而動、環島而行,在離島設立法官工作室和糾紛聯合調處中心,定期進離島、上漁排,巡回審判、送法下鄉;聯動開展“青年法官鄉村行”活動,為島內海運業、養殖業、隧道業等送去“個性化”“訂單式”司法服務。去年以來,已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627人次,調解糾紛326起。
蘇平法庭與多個單位共建文化文物司法保護基地,推出文化文物司法保護9條措施,成立文化文物保護審判團隊,加強類案研討與法律適用研究,賡續保護文化資源。
為營造“放心來、自在游”的法治環境,君山法庭在北港文創村設立旅游解紛聯動中心,并在全省率先推出旅游糾紛“先行墊付、代位追償”協同合作機制。對于發生在平潭的旅游消費糾紛,符合一定條件下最高可獲得1萬元的先行墊付款,避免外地游客因糾紛而滯留,讓來嵐游客“住得安心、食得放心、玩得開心、購得舒心、游得暖心”。(融媒體記者 林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