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實驗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召開新聞通氣會,公布了8項交管便民利企舉措,并從即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惠及臺胞的舉措有2項,包括便利臺胞駕考服務和便利臺胞駕駛證業務辦理。
“我們通過精簡兩個材料的方式,讓無法及時回來辦理期滿換證的臺胞可以通過委托的形式進行辦理,切實滿足臺胞辦事需求,讓臺胞免于往返兩地。”實驗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綜合室副主任呂忠駿說。
據悉,此次公布的交管便民利企舉措涉及三個方面共計8項。
深化柔性執法方面,包括駕駛免檢期內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非營小、微型運載客汽車上道路行駛為不予處罰、輕微違法免予處罰以及首次違法予以警告處罰。
便利業務辦理方面,除了便利臺胞駕考服務、便利臺胞駕駛證業務辦理以外,還推出了加強逾期未辦業務的精準提醒引導服務、提供摩托車駕駛人考試全科目“連考”服務。
新增駕駛技能訓練路線方面,平潭公安交警在原來5條訓練路線的基礎上新增了一條路線,進一步滿足轄區機動車駕考學員駕駛技能訓練的實際需求。“這條訓練路線位于南島路(瓦窯村路口至君山路路口路段),對訓練時間有一定的限制,具體是工作日的晚上7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允許訓練,而周末、節假日等非工作日允許全天訓練。”呂忠駿說。
深化柔性執法
1.駕駛免檢期內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非營小、微型運載客汽車上道路行駛為不予處罰
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車輛處于免檢期內,無需上線檢測;2.車輛無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3.車輛強制險仍在有效期內,且經民警指導下可現場通過“交管12123”APP成功申領免檢合格標志。
2.輕微違法免于處罰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未隨身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經現場民警核實駕駛人、車輛信息后,免于處罰。
3.首次違法予以警告處罰
車輛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行駛時,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經現場民警提醒立即予以改正的,給予警告處罰,不予罰款。
1、2、3項措施不適用于引發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肇禍、經現場教育引導后拒不配合等情形。
便利業務辦理
4.加強逾期未辦業務的精準提醒引導服務
為避免群眾因未及時辦理機動車檢驗或駕駛證期滿換證等業務,導致機動車強制報廢或駕駛證被注銷,交警支隊將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手機短信、電話等方式,進一步加強業務辦理提醒告知服務,并為其提供電話業務咨詢導辦服務,群眾可撥打“12123”(轉平潭)、0591-22072110咨詢相關業務辦理。
5.提供摩托車駕駛人考試全科目“連考”服務
群眾申請摩托車準駕車型(D、E、F)的,交警支隊將提供現場預約和電話預約等多樣化預約渠道,最快可當日預約并參加所有科目考試,考試合格的,當天核發駕駛證。
6.便利臺胞駕考服務
持臺灣地區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換領大陸機動車駕駛證,或臺胞申請辦理滿分考試等業務,需參加科目一理論考試的,可依申請現場安排考試,考試合格的,當場核發駕駛證。
7.便利臺胞駕駛證業務辦理
臺胞申請辦理駕駛證初次申領、增駕申請或期滿換證等駕駛證業務的,免予提交居住證或住宿登記證明等材料,認可臺胞自行提供的實際臨時居住地址相關證明材料;認可臺灣地區醫療機構近六個月內出具的《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可免予重復體檢;臺胞委托辦理機動車駕駛證補換證業務的,相關申請資料可憑復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直接申請辦理。
新增駕駛技能訓練路線
8.新增駕駛人道路駕駛技能訓練路線
為進一步滿足機動車駕考學員駕駛技能訓練實際需求,將在南島路(瓦窯村路口至君山路路口路段)增設駕駛人道路駕駛技能訓練路線,規定時間內(工作日19時至次日7時;節假日0時至24時),允許駕考學員在以上路段開展駕駛技能訓練。
(融媒體記者 陳夢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