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你們的調解和幫助,這個事情才得到了化解,不然靠我們自己,幾十年了都還是達不成共識……”日前,在蘇平片區社會矛盾糾紛聯合調處中心調處小組成員(以下簡稱“調處小組成員”)的見證下,平潭某油品經營部負責人和蘇平片區南盤村村民游先生盡釋前嫌,簽訂完人民調解協議書后,雙方握手言和,結束了長達三十八年的糾紛。
雙方握手言和
1985年9月12日,平潭某油品經營部的一名股東在未經游先生等人同意的情況下,占用了耕地建立油庫。此后,雙方因耕地使用權及占地補償金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時有發生。在多年多方調解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雙方于今年6月15日向蘇平片區社會矛盾糾紛聯合調處中心申請調解。
“經過了解,我們梳理出雙方分歧較大的根本原因還是在土地屬權的問題上。”實驗區公安局蘇平支隊調解員林建福說,調處小組成員隨即對土地屬權展開調查,并結合調查結果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
第一次調解、第二次調解、第三次調解……調處小組成員持續不斷地上門“嘮家常”“做工作”,企業和村民家的“冷板凳”硬是被他們“坐熱”了。2023年11月3日,在“連環戰”和“情理戰”下,雙方心平氣和、各退一步,這場矛盾糾紛也終于得到了解決。
“事情得到了妥善解決,我們一家人的心也放下來了,非常感謝他們的付出。”7日17時30分,游先生再次來到蘇平片區社會矛盾糾紛聯合調處中心,送來了寫著“化解矛盾廢寢食一心為民辦實事”的錦旗,衷心感謝實驗區公安局蘇平支隊調解員林建福為本次調解作出的努力。
據悉,自第二批主題教育開展以來,實驗區公安局深入轄區排查化解各類隱患,全面夯實基層基礎工作,把“楓橋式工作法”融入公安工作中,盡心盡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持續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們持續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派出所‘主防’職能,聯合多部門打造社會矛盾糾紛聯合調處中心,運用行政、經濟、教育等多種手段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切實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片區’的目標。”實驗區公安局蘇平支隊社區警務大隊大隊長陳晨說。(融媒體記者 陳夢菲/文 江信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