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莆田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消息稱:秀嶼區海洋與漁業局執法大隊干部陳國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據了解,這是自2015年1月以來,該局第四位接受組織調查者。就在不久前,該局局長和原派駐紀檢組組長剛剛因下屬接連出事被問責。沒想到,問責不久,又有下屬出事。
2015年5月,秀嶼區紀委將區海洋與漁業局執法大隊職工宋冬冬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秀嶼區檢察院依法對宋冬冬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偵查。經查,宋冬冬2010年至2011年在該局擔任會計和負責相關費用征收期間,利用職便將征收的部分檢驗費、資源費、無線電管理費等挪用并用于個人開支。
2015年9月,秀嶼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秀嶼區海洋與漁業局執法大隊原執法快艇船長林美糠提起公訴。秀嶼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林美糠受賄4萬元,構成受賄罪;由于其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違法所得,遂作出免予刑事處罰判決。2015年9月23日,林美糠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
2015年12月9日,秀嶼區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主任科員詹慶章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今年3月初,因涉嫌受賄,檢察機關決定對詹慶章提起公訴。經查,詹慶章在先后擔任秀嶼區東莊鎮副鎮長、東莊鎮黨委副書記、秀嶼區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1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下屬接連出事,紀委隨即啟動“一案雙查”。3月10日,莆田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消息稱,秀嶼區紀委通報1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件:2015年1月以來,秀嶼區海洋與漁業局先后有1名副局長和2名職工因受賄、挪用公款等違紀問題被立案查處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局長辛建生作為該局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日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原派駐區海洋與漁業局紀檢組組長黃美洪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到位,日前受到誡勉談話。
短短十幾天后,秀嶼區海洋與漁業局再次被紀檢監察機關通報:執法大隊干部陳國強涉嫌嚴重違紀被查,這也是該局執法大隊第三名接受組織調查的工作人員。 (福建日報記者卞軍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