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莆田市水務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金通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被福建省紀委監委通報,列為三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之一。
2020年以來,莆田市水務集團在所負責的第三批國家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城市項目建設中,推進不力、進展緩慢、工作滯后。其中,污水主管排查招標工作直到市政府專題推進會指出問題后,才發布招標公告,滯后2個多月。此外,對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等任務落實不力,對主管的閩中污水處理廠疏于監管,致使該廠成為2019年度全省唯一考核評估不合格的市級污水處理廠。上述問題,陳金通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0年9月,陳金通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據了解,福建省紀委監委此次通報三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分別是:莆田市水務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金通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級主任科員林華杰在疫情防控期間處理群眾投訴舉報工作中作風漂浮、消極應付問題;建寧縣司法局客坊司法所所長謝國武履職不力、弄虛作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