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第八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以來,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我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有力推動全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根據安排,擬以省人民政府名義表彰一批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和模范個人。近期,在各級各有關單位提出推薦對象的基礎上,經過認真審核遴選,確定中共羅源縣霍口畬族鄉委員會等45個單位和洪靜等55名同志作為福建省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和模范個人擬表彰對象。其中,莆田2個集體、3名同志入選。
為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將擬表彰對象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公示期內,如對擬表彰對象有異議,請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福建省民族團結進步評選表彰工作辦公室反映(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反映情況和問題應實事求是,提供具體線索或事實依據,簽署或告知本人真實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以便了解核實情況。
電話:0591-87668759
傳真:0591-87668752
通信地址:福州市東大路73號省民族宗教廳
郵編:350001
電子郵箱:zfc8766@163.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7月11日
模范集體
莆田市(2個)
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學
仙游縣度尾鎮礪山村民委員會
模范個人
莆田市(3個)
朱開付 男 漢族 仙游縣楓亭鎮滄溪村黨支部書記
黃錦南 男 漢族 中共莆田市城廂區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民族宗教局局長
陳 洪 男 漢族 中共莆田市涵江區委統戰部副部長、民族宗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