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莆田市城廂區殘聯與區財政局、區文旅局聯合印發《城廂區殘疾人體育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最高獎勵2萬元,這是城廂區出臺的首個殘疾人體育獎勵辦法。
《辦法》明確,城廂區殘疾人運動員在適用范圍的賽事中獲得獎勵名次的,執行相應賽事的獎金標準。獎勵范圍包含了國際級、國家級及省級等10種重要殘疾人體育賽事。運動員每多獲1項獎勵名次,按該獎勵名次標準增發1份獎金;在個人比賽中,既排列了個人獎勵名次,又以個人比賽成績累計加分重復計算的獎勵名次以及團體總分名次不作評獎依據;其他由福建省舉辦的各類殘疾人體育賽事獎勵標準按省殘運會獎勵標準的50%給予獎勵。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以來,城廂區殘疾人運動員在省級及省級以上體育賽事獲獎未進行獎勵的,參照該《辦法》執行。
《辦法》出臺,旨在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殘疾人運動員長效激勵機制,培育并激勵殘疾人運動員刻苦訓練,在重大體育賽事中創造優異成績,為家鄉爭光,促進城廂區殘疾人體育事業健康發展。(通訊員 陳進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