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公示一份行政處罰信息表(莆銀罰﹝2023﹞1-3號)。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因涉及三項違法行為被處罰款117萬元。
莆田市中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莆銀罰﹝2023﹞1-3號)
據公開處罰信息顯示,廈門銀行莆田分行存在未準確報送金融統計數據,具體為:大中小企業貸款專項統計存在錯誤、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存在錯誤、單位存款統計存在錯誤;存在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和審核工作;存在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不含外國政要)等三大違法行為。
此外,該處罰信息表顯示,許明標(時任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行長助理)、周志恒(時任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營運管理部總經理)存在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和審核工作;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不含外國政要)等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分別對二人罰款3.2萬元。(記者 章逸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