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行動!”8月14日晚,莆田高速執法支隊一大隊接到群眾舉報,并迅速行動,快速查處一輛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重型半掛牽引車。
當晚21時40分,莆田高速執法支隊一大隊接到12328熱線服務中心轉來的工單:有群眾舉報稱在沈海高速涵江收費站有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未取得相關資質便從事危險品運輸。接到指令后江口中隊迅速開展行動,為精準鎖定嫌疑車輛,執法人員利用四省聯網聯控平臺對該車進行實時定位,發現該車正停留在沈海高速赤港服務區A區。執法人員火速趕到現場,并準確找到了嫌疑車輛。
經調查,該貨車所屬于廈門某冷鏈物流有限公司,該公司未獲得危險品運輸經營許可,并且車上沒有押運人員和安全卡,駕駛員也未能向執法人員出示送貨單。在調查詢問過程中,駕駛員一直否認自己運載的是危險品,聲稱裝載的只是普通貨物,并表示貨物被收貨方封存在箱體內不能打開。執法人員無法查看車上的物品,勘驗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在執法人員耐心解讀法律法規和安全教育下,駕駛員最終出示了送貨單,并主動打開車廂接受檢查。經過勘驗確認,該車輛運載的貨物屬于危險品,該車涉嫌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危險品運輸。
根據《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法人員對該車輛進行立案查處。目前該車危險品貨物已通過危貨車輛進行轉運,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莆田高速行政執法提醒:擅自運輸危險品貨物不僅涉嫌違法,更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運輸危險品貨物的企業和駕駛員必須獲得相關許可和證件,選擇適當的運輸車輛和裝載設備,同時配備押運人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通訊員 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