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莆田市氣象局召開氣象防災減災制度宣貫新聞通氣會,對今年莆田市人民政府印發實施的《莆田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莆田市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辦法》進行詳細解讀。
新聞通氣會現場
據悉,《莆田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修訂出臺,是對2011年印發的應急預案的修訂、規范和完善,確保莆田市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該《預案》進一步建立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和社會響應機制;明確了市、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體系和各成員單位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的職責。值得一提的是,《預案》進一步優化了預警等級和標準,取消氣象災害預警等級和應急響應等級的顏色標示,避免與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混淆,同時明確及時更新并公布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此外,該《預案》出臺后,莆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和莆田市氣象局進一步建立完善了“1262”氣象防汛聯動機制,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1262”氣象防汛聯動機制的通知》,氣象部門提前12小時、6小時、2小時發布精細到鄉鎮的強降水預警預報,市防指按照“三個風險等級”防御暴雨,強化暴雨預警信息與應急響應銜接。
記者了解到,為使氣候資源管理體系化、制度化、規范化,解決莆田市氣候資源保護不夠與利用不足并存的問題,莆田市人民政府印發了《莆田市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辦法》。《辦法》明確建立和完善重點區域氣候資源探測站點建設;加強木蘭溪流域、興化灣、平海灣、湄洲灣、湄洲島、南日島等區域生態系統的保護與修復;加強海綿城市建設,促進雨水資源有效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記者 胡雨薇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