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實減輕貸款職工的還款壓力,經研究,從4月16日起,我市開通純商業銀行住房貸款逐月沖還貸業務。
在我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并在省內(除廈門外)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和中信銀行辦理純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且符合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可申請辦理“商貸逐月沖還貸”業務。
據悉,“商貸逐月沖還貸”業務采取線下申請,申請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純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借款合同及貸款賬號、借款合同約定的一類還款卡、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到我市任一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申請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商貸逐月沖還貸”實行報賬制,每月提取金額為該筆純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上月足額歸還的貸款本息,每月在15日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劃入約定的銀行卡內,且劃款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于百元。
此外,申請人申請停止“商貸逐月沖還貸”業務的,12個月后方可重新申請;辦理業務后,申請人應每月確認約定的還款銀行卡資金是否充足,確保每月足額還款,當月未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次月將暫停該項業務。該筆純商貸累計發生逾期還款達3次的,將自動終止“商貸逐月沖還貸”業務,且須在正常還滿12個月后方可再次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純商業銀行住房貸款金額中包含車位(車庫)等非住房用途貸款的,不可辦理“商貸逐月沖還貸”業務。該業務當月申請、次月生效,辦理期間,不得辦理除“因特殊情形造成家庭嚴重困難類提取”以外的提取業務。(全媒體記者林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