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26日訊 下月起,經營權使用期限屆滿的出租車將退出運營市場。同時,還將改革出租車企業管理模式,逐步取消掛靠經營管理,擴大公車公營規模。莆田市交通運輸局近日下發《莆田市出租汽車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出租車企業運營模式、整治內容、行業規范及獎懲措施作出了詳細規定。
回收或過戶數量需達一定標準
根據《方案》,從4月1日至4月10日,全市280輛經營權使用期限屆滿的出租車將無條件停運。若愿意通過折舊回收退出運營市場的車輛,由出租車所屬企業組織到市交通出租車運營有限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截至4月10日,出租車企業需辦理折舊回收或過戶(報廢)的出租車數量,沒達到公司3月份經營權使用期限屆滿車輛數80%以上的,企業將被取消3年新增運力資格,出租車也將被扣減履約保證金。“比如一家出租車公司3月份有100輛出租車經營權到期,報廢或折舊的車輛就必須在80輛以上,沒有達到這個數目,就要被處罰。”市交通運輸局有關人士介紹,企業在處理過程中,若出現推諉扯皮、行動遲緩等造成嚴重后果,取消該企業5年新增運力資格。
入“不適崗”名單2年內不得運營
新出臺的《方案》中,出租車駕駛員星級考核以五星級標準作為起點,每個星級對應標準為100分,實行“百分制考核”和“考核降星”管理辦法,司機運營期間出現違規情況,將以降低星級標準作為懲罰措施。若出租車司機在運營過程中出現不打表、亂收費、拒載等情況,直接降為零星。
市交通運輸局有關人士表示,乘客在乘車時,遇到違規情況,可以撥打市交通運輸局24小時值班電話12328,或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4小時值班電話0594-6726201。
記者了解到,根據《莆田市出租汽車服務質量考核暫行規定》,出租車駕駛員被考核記分超過24分(含24分),責任駕駛員在接到投訴后,7日內3次被行業管理部門催告仍不接受調查的司機,將列入“不適崗”名單,2年內不得從事出租車運營工作,全市出租車企業也不得聘用名單中的司機。(海都記者 陳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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