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查看該登記表發現,在2015年10月15日,白沙街道辦共有兩次公章使用記錄,分別是“白沙街道新村基礎設施建設”、“大學生考核表”申請使用,并無網傳截圖中的“工作收入證明”。
“一個入職7年的科員怎么可能月入近兩萬呢?”高家明說,他參加工作十多年,稅后月薪才4千元左右,“這截圖純屬造謠!”
記者隨即向街辦多位普通科員詢問工資,月薪均在3千至4千。
高家明猜測,這則收入證明,可能是有人為了辦貸款、購房而非法偽造的。對于這張截圖,街辦將展開調查。
疑問
發布者暫未回復記者
記者發現,這則“工作收入證明”由網友@玩哈哈網在一微博下評論時附加的,“造謠是不是要判刑的?有人造謠成都公務員工資2萬怎么沒人管?”
從6日早上起,記者多次私信該網友,截至記者6日下午5點發稿時,網友@玩哈哈網仍未回復記者。
記者注意到,網友@玩哈哈網通過微博認證加 V,為玩哈哈網wanhaha.com官方微博,行業類別為休閑娛樂-游戲。
截圖是否造謠?誰人造謠?華西都市報記者將持續跟進。
新聞鏈接
11月1日起“網上造謠”最高獲刑7年
2015年11月1日起,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令人關注的是,修正案在現行刑法第291條中增加了一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華西都市報見習記者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