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3歲時,一家四口照了全家唯一的一張合照。父親去世后,這張照片更顯珍貴。
母親越來越走不動路,22歲的李雪,開始踏上獨自找回“李雪”的路。 本報記者 王偉偉攝
上訪、訴訟多年,李雪有厚厚一摞來自不同單位、不同部門的紙片兒。但它們共同的特征是:無用。
“黑戶”李雪,20年的人生都在試圖找回身份證上的“李雪”。
因為是超生的二孩,她沒有戶口,由此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上不了學,不能參加社保,無法就醫,甚至將來很難找到工作,無法結婚生子。像李雪這樣的“黑戶”,全國超過1300萬。
上周,“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公布,宣告實行了35年的“獨生子女政策”終結。作為歷史遺留問題的李雪們,是否迎來了“重生”的機遇?
從出生到現在,李雪就一直生活在北京市東城區永定門外的一個平房里。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戶籍系統中,她并不存在。
在現實生活中,她是李鴻玉和白秀玲的女兒,姐姐李彬的妹妹,一條叫布丁的狗的主人。但她無法在法律上證明自己是誰,因為她掏不出那張長85.6mm、寬54mm、厚0.9mm的卡片,那張不起眼的卡片有一個官方給予的權威名字:居民身份證。
22年前,因為父母交不起5000元的社會撫養費用作超生二孩的罰款,李雪上不了戶口,直到現在。
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像她這樣沒有戶口的人在全國至少有1300萬,這意味著每100個中國人里就有一個沒戶口。她們沒有戶籍資料,沒有戶口卡,也沒有身份證,被社會俗稱為“黑戶”。其中,780萬和李雪一樣,屬于超生人員。
在李雪“黑戶”的22年間,崇文區合并到了東城區,全國人口普查進行了兩次,戶籍管理從手寫入冊改為全面信息化,計劃生育政策實現從獨生子女,到單獨二孩,再到全面放開二孩的轉變,李雪家門前鐵軌上奔馳的綠皮火車也換成了銀白高鐵,時速從平均70公里提升到了300公里以上。
然而,李雪的生活卻一直是停止的。因為沒有戶口,她沒上過一天學,沒坐過火車,沒出過北京城,不能參加保險,無法就醫,甚至將來很難找到工作,無法結婚生子。
“什么權利都沒有。我有時候都懷疑自己是否真的存在。”坐在永定門外自家平房的一張椅子上,李雪從抽屜里翻出四個褐色的檔案袋,抽出厚厚的一摞紙片兒,用手攤開來,這些來自不同單位、不同部門的紙片兒鋪滿了整張木桌。
李雪的母親白秀玲從殘疾車上站起身來,左腿因為小兒麻痹癥難以支撐身體的重量,整個人向左傾歪。
為了給李雪上戶口,白秀玲和丈夫李鴻玉上訪19年,訴訟16年,得到的結果就是桌上這堆紙片兒。
父母犯錯,孩子承擔
“這是醫院給我開的醫學出生證明。”李雪從這堆紙片兒中抽出一張,用手指著說。
因為家里困難,白秀玲和丈夫并不想要這個孩子,“李雪的到來是個意外。”
可是,當白秀玲發現懷上李雪時,已經兩個多月。當時因為削土豆,刀掉到白秀玲大腿上,扎了一個大口子,傷口遲遲不能愈合。醫生告訴她,這樣不能流產,會有生命危險。
兩口子都是殘疾人,認為自己符合生育二孩的條件。而事實上,1991年開始實施的《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可以生育二孩的九種情況中并不包括殘疾人。
“但是后面還有一句話呢。”李雪指著條文說。在泛黃的紙上寫著,“有其他特殊情況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需經市計劃生育委員會批準。”
當然,在李雪出生前,他們并沒有得到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批準。事后的事情證明,相關計生部門也并不認可。但在此后的22年中,白秀玲夫妻倆一直堅持自己屬于“其他特殊情況”。
就這樣,1993年8月11日,李雪在天壇醫院出生。此時,她的姐姐李彬已經8歲。
那時,距離計劃生育被確立為基本國策已有11年。為了控制人口快速增長的勢頭,1982年12月,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而在計劃生育被確定為基本國策的兩年前,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發布《中共中央關于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信中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在此后的35年,中國多數城市地區實行獨生子女政策,北京也不例外。
上世紀90年代的北京,工廠、機關的圍墻上,到處刷寫著“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的巨大標語。計劃生育力度正不斷加大,各地對超生嚴防嚴控。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已經被推廣到全國,覆蓋公權力機構和各大企事業單位。
“超生二孩”李雪的到來,對于白秀玲所在單位——永外街道的三產企業永明釉料廠而言,無疑是一個重大事故。當年8月25日,還在哺乳期的白秀玲就接到了工廠寄送的“職工開除(除名)公職審批表”。
李雪出生的第5天,父親李鴻玉拿著出生證明到永外派出所上戶口,被拒絕了。“你們超生了,回家等著吧。”4個月后,街道計生辦主任來到他家,放下一紙“處罰決定書”,對夫婦倆征收超計劃生育二孩的社會撫育費5000元。
李鴻玉當時是北京皮毛三廠的工人,一直停崗在家,一個月收入不到150元。白秀玲的被開除,將這個家庭迅速推入貧困的境地。可是,他們被告知,不繳納這5000元,計生部門就不給開證明,連帶著孩子就上不了戶口。
要給孩子上戶口,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嗎?從195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也就是說,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登記,無附加條件。
甚至早在李雪出生的5年前,1988年,公安部、原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就聯合下文,禁止將計生證明、超生罰款與戶口登記捆綁。
但各地為了推行計劃生育政策,普遍采取了將計生與上戶口等權益捆綁的“土政策”。“上戶口雖然不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但不掛鉤,如何約束超生呢?” 山東省一位不愿具名的計生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特定時期的無奈之舉。”
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全國至少有20個省(市、自治區)有明確的規定或案例,上戶口必須出示計劃生育相關證明,其中北京、上海、遼寧、四川、河南、湖北等6個省市在省級戶籍制度上明文規定,將計生與戶籍掛鉤。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萬海遠于2014年完成的“黑戶”調查報告也顯示,由于多年來“新生兒落戶”與“超生罰款”捆綁成為通行的政策,大量家庭沒有及時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這在客觀上帶來780萬新生兒沒有戶口,并成為‘黑戶’產生的源頭。”
“我超生犯錯,可是為什么要讓孩子承擔呢?”白秀玲無法理解這個邏輯。更何況5000元對于當時這個窮困家庭而言,是3年不吃不喝的總和,“我們哪有那么多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