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時間,斷斷續續給人匯款354次,共計28萬余元。是投資?亦或是行善?其實是浙江云和一位老實巴交的小賣店主陳某被人給騙了,而且一直不敢報警。12日,記者獲悉,云和法院已經開庭審理了這起奇葩的詐騙案,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
事情還得從2001年說起,陳某在云和縣府前路上開了一家賣副食品的小店。有一天,店里來了位買香煙的客人王某,兩人聊了幾句,甚是投緣,一來二去也便成了朋友。
“我和朋友合伙在寧波開了家雅戈爾服裝店,生意很好的,你要不要入股,到時候分紅會很多。”王某說的信誓旦旦。陳某滿心以為發大財的機會來了,沒多想就湊了6萬塊給王某,連收條都沒拿來。
誰知幾個月后傳來的消息是,生意做虧了,公安要抓王某,錢也被凍結了。陳某慌恐,乖乖聽王某的話沒敢與其聯系。而事實上,6萬塊錢根本沒拿去做生意,而是被王某給揮霍了,因不想被陳某追討要債而編了那么個借口。
一年后,許是沒錢花了,覺著陳某又實在好騙,王某便又聯系上了陳某,說自己已經沒事了,現在跟個老大在福建做大生意,讓陳某繼續投資,也便把之前的賬給結出來。編幾個假名,換幾個手機號,再來幾張不同戶主的銀行卡,王某自導自演了好幾個角色,把陳某騙的是一愣一愣的。云和方言打電話時身份還是王某,換個號碼講講普通話就成了傳說中的那個老大了。然而老實巴交的陳某竟也一直信他,往他提供的賬號里面匯錢,幾十元到幾千元不等,一匯就是十幾年,甚至還充過幾次話費。
近兩年,陳某越發覺得不對了,一直往外投錢,卻一分都沒拿回來,每次要求王某結賬,他都有百般理由推脫。越想越氣的陳某管不得王某的威逼利誘了,在2014年底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這么多年了,你怎么現在才想到報案?”
“之前我沒想那么多,他說只要我繼續匯錢,就會把所有錢都還我。如果我去報案了,原來那些錢都不還我了。”
“你給他匯了多少錢?”
“一共匯了354次,28萬多,我這都有匯款憑證的,還有短信和電話錄音,都可以給你們。”
云和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被害人陳某財物共計284478元,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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