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包建國戴著口罩出庭受審。
身患尿毒癥和肺結核的包建國,兩次找到女友商量借錢看病均遭到拒絕。惱羞成怒的包建國持刀猛刺女友10余刀致其死亡。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包建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案情
借錢被拒扎女友10余刀
去年11月25日,包建國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審,患病的包建國被允許戴口罩出庭。
檢方指控,因感情問題,2015年6月16日5點左右,包建國在豐臺區芳星園某旅館地下室,持尖刀刺女友王某(歿年36歲)數刀,致王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審中包建國供述,2009年,他在北京一家歌廳認識了在此上班的王某,并確立了戀愛關系。2013年,他患上了尿毒癥、肺結核。去年6月13日,他從南寧來北京看病,需要50萬元。因看病缺錢,他便找女友借錢,但兩次均遭到拒絕。包建國稱,女友還提出了分手,“想到曾給她花了5萬多,當時非常氣憤”。6月16日凌晨,他再次來到女友住處,拿起床邊的水果刀扎了女友10多刀。
當日10時30分許,王某被他人發現異常,后通知旅館工作人員報警。民警趕至現場發現王某已死亡。警方通過調取旅館監控錄像,確認包建國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17日3時許,民警在豐臺區宋家莊地鐵站南側出口的一家大排檔,將包建國抓獲。
判決
判處死緩并限制減刑
此前庭審中,受害人家屬要求包建國賠償各項經濟損失161萬余元,并要求嚴懲包建國。
經法院查明,包建國因被害人王某提出與其分手不滿,遂于2015年6月16日5時許,在王某的租住處持刀刺扎對方頭面部、頸項部、胸部等處十余刀,后逃離作案現場。檢方出具的尸檢報告顯示,王某身上有10余處刀傷。
民警抓獲包建國時,其正在與朋友商議準備投案。民警在包建國朋友身上發現包建國的身份證、銀行卡及手機,經訊問,其稱包建國在被抓獲前曾將上述物品交給他。
法院認為,鑒于包建國作案后在已準備去公安機關投案時被抓獲,且到案后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法院對其判處死刑,可不予立即執行;另因包建國犯罪的情節、后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大,法院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綜上,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包建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對包建國限制減刑。同時,判處包建國賠償被害人王某家屬喪葬費3.8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