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特約,陪你一起看春晚。”、“來租我吧,一起歡樂過元宵。”最近一段時間,“租人”生意悄然在網(wǎng)上流行。
花錢就可以當“雇主”,租妹子租漢子陪你聊天、看電影、吃飯、軋馬路,甚至陪你加班,假扮女友見父母。當然,你也可以“出租”自己賺錢。
記者幾日來采訪發(fā)現(xiàn),在武漢“出租”自己的美女帥哥大有人在,他們明碼標價,有的開出時薪500元,一些高顏值的妹子可以月入數(shù)千元。
不過,這些“租人”平臺無需實名認證,注冊資料真實性難以保證,雇主和出租人雙方見面時的人身安全只能靠自己把握。而一些“租人”平臺以個人名義注冊,并沒有相關企業(yè)資質(zhì)。
律師提醒,“租人”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保護個人隱私和人身安全。
案例
女大學生“出租”兩月賺數(shù)千元
20歲的葉紫(化名)是武昌一所高校的大二學生,學藝術(shù)的她面容姣好,明眸善睞。兩個月前,她在一家“租人”平臺上注冊,以每天500元的租金“出租”自己。她掛出去的照片很快引起他人注意,兩個月下來她已賺了數(shù)千元。
“主要是陪別人吃飯、看電影、打游戲,只要不突破底線,都可以。”葉紫稱,當時“出租”自己主要是因為好玩,加上課余時間比較閑。雖然標價是按天出租,不過她也會靈活對待,如果按小時雇她,每小時的租金則是100元。一些雇主除了支付租金外,有時還給小費,“他們看起來都是有錢人,不計較這些小錢”。
在光谷上班的黃女士,是一名舞蹈教練,過年期間,她抱著試試看的想法,注冊“出租”自己。“權(quán)當多做一份兼職,反正下班了閑著也是閑著。”讓她意外的是,注冊沒幾天,一名男士就約了她。兩人一起吃飯、看電影,最后男士租了她4小時,付了200塊錢。“對方也沒看出啥壞心思,不過氣氛多少還是有點尷尬。”她說。
漢口的陳女士是一名從事策劃行業(yè)的人士。前天,她經(jīng)朋友介紹,開始在網(wǎng)上“出租”自己。她說,如果有人租她,她給出了好的策劃建議,可以按次收費。不過她其實更想當雇主,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價值,說不定租到人生經(jīng)歷豐富的人,與對方聊天獲得不一樣的感悟,對自己的事業(yè)會有啟發(fā)。
男士們倒貼“出租”無人問津
與美女們輕松賺到錢不同,有帥哥“出租”自己卻無人問津。
在沌口一家大型國企工作的小郭,今年25歲,目前還沒有女朋友,平時他的工作主要是維護機器。幾個月前,他在一家租人平臺上注冊“出租”自己。在個人資料上,他希望能認識有趣的人,為此倒貼50元“出租”自己,不過迄今還沒做成一單生意。
在漢口武漢天地做銷售的李先生,長相俊朗,平時月收入也不低,他也在某租人平臺上倒貼10元“出租”自己兩個月,同樣還沒有人租他。出租’自己主要是看著好玩,因為工作相對穩(wěn)定單一,想充實一下自己的業(yè)余生活。”
27歲的小褚,在漢從事金融業(yè),他是為數(shù)不多的敢標出時薪50元的出租者。他告訴記者,他“出租”自己的原因,是希望認識一位聊得來的有緣者,借此機會解決個人問題。不過,注冊三個多月來,還沒人聯(lián)系過他。
提醒
當心個人信息泄露造成損失
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戈仁鋒認為,只要雇主和出租者形成租賃關系,合同就成立。這種口頭達成的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不過,根據(jù)《民法通則》第七條、《合同法》第七條、第五十二條關于合同無效的五種法定情形,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所簽訂的此類“租賃合同”或形成的“租賃關系”,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戈仁鋒在分析“租人”平臺的運作方式后認為,類似平臺的存在本身并不違法,作為第三方平臺,它沒有義務去確保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安全問題得靠用戶自己辨別。在未進行實名認證的情況下,由于信息不實,一旦遇到糾紛,追責就很難。另外,“租人”平臺存在極大安全隱患,雙方在租賃過程中很容易將個人的手機號、微信號等敏感信息泄露,并被不法分子掌握和利用,進而給自己的人身和財產(chǎn)造成損害,如短信詐騙、釣魚網(wǎng)站詐騙等。
戈仁鋒表示,若“租人”平臺在提供交友的過程中涉嫌騙取錢物、組織賣淫罪或容留、介紹賣淫罪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還將根據(jù)其違法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罰。他建議,盡量不要輕易租用或“出租”自己,免得受到財產(chǎn)損失或者人身傷害,通過“租人”平臺交友應謹慎。
調(diào)查
記者花百元驗證不料遇騙子
在網(wǎng)上,楚天都市報記者以“租人”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fā)現(xiàn),提供“租人”服務的手機APP應用和微信公眾號平臺有幾十個,不少平臺擁有上萬用戶。在武漢和湖北其他城市,“出租”自己的大有人在。這些出租者都明碼標價,附有自我介紹和照片。其中顏值高的,點贊數(shù)自然就高。
記者瀏覽發(fā)現(xiàn),“出租”自己的人有大學生、模特、主持人、公司職員,“出租”范圍主要包括:陪吃飯、看電影、聊天、假扮女友見父母、陪加班、陪參加聚會等。根據(jù)個人顏值和條件,出租費用高低不等,有的美女開價每小時租金0元,也有長相漂亮的每小時開價300元,甚至500元。
很多人“出租”自己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閑著也是閑著”“繁忙之余,一人開心不如兩人開心。”“天南海北來扯淡,想來一次新奇的冒險。”一些女士則標明“謝絕黃賭毒,居心不良的滾蛋”,不過也有女士稱“你租我你說了算,只要不越底線都可以商量”,還有女士則明確要求先發(fā)紅包才能聊天。
記者隨后聯(lián)系上自稱住在漢口的一名女子。對方稱,自己“出租”過幾次了,按照行規(guī),需先支付一半的訂金,另一半租金見面后支付。為驗證該平臺出租者靠不靠譜,記者支付了100元,沒想到,對方此后再也不說話,幾分鐘后便刪除好友。記者舉報后,該平臺工作人員稱,平臺目前還未進行實名認證,只能盡量幫忙追回損失。
平臺無需實名暗藏安全風險
昨日,記者通過幾個“租人”微信公眾號進行了體驗。記者發(fā)現(xiàn),這些“租人”平臺的賬號主體有的是從事網(wǎng)絡推廣的電子商務公司,還有一些平臺是以個人名義注冊,并沒有相關企業(yè)資質(zhì)。在注冊過程中,需要提供姓名、手機號、職業(yè)等多種個人信息。整個過程中,對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審核非常寬松,記者隨便輸入一個姓名,隨意添加幾張照片,就可輕松完成注冊。
在漢口一家大型商場工作的陳女士,曾經(jīng)“出租”過自己兩次。她表示,她看過新聞,通過微信約網(wǎng)友,最后失財失身的都有。因為平臺上一些雇主的身份不明資料真實性不確定,所以和雇主見面赴約時,她都會選擇白天去人多的公共場所,避免去很私密的場所,以確保個人安全。
這些“租人”平臺如何保證雇主和出租者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記者致電一家“租人”平臺的客服電話,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在平臺里有相關提醒。記者隨后找到提醒信息發(fā)現(xiàn),內(nèi)容無非是提醒遵守相關法律,在交往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糾紛,均與平臺無關。對于網(wǎng)友“有人可能利用平臺從事色情交易”的疑問,該工作人員表示,如發(fā)現(xiàn),平臺將向公安機關報警。
公司所在地為北京的一家“租人”平臺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的微信端有幾萬用戶,平臺并不介入雙方的交易,暫時也沒有實行實名制注冊。他坦言,通過平臺吸粉只是第一步,將來可能通過廣告等形式來實現(xiàn)商業(yè)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