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晚記者(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從山西省運城市審計局獲悉,該市審計局2014年對絳縣公安局的審計報告顯示,絳縣看守所2012年至2013年擠占羈押犯罪嫌疑人給養費33.52萬元、擠占被監管人員給養費7.36萬元,公務招待費超支101.98萬元。
此前,山西省運城市絳縣橫水鎮西灌底村民張小申向法晚記者(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講述稱,2012年7月,他因涉嫌職務侵占被絳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同年8月被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經絳縣人民檢察院批準被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2013 年12月被變更為取保候審。2014年8月平陸縣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處理決定:按人民檢察院撤訴處理,并決定對其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予以解除。
隨后,他以運城市審計局于2014年11月作出的《關于絳縣公安機關2012年至2013年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為依據,實名舉報絳縣公安局存在擠占人犯的給養費問題。
“在被關押的一年多里,最深刻的記憶就是餓,也由此真切的感受到了‘菜里沒有一滴油’到底是什么滋味。”張小申這樣告訴法晚記者。
隨后,法晚記者(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在 張小申提供的審計報告中看到,絳縣公安機關擠占人犯的給養費有一部分被用于公用經費,該審計報告還顯示,絳縣公安機關曾違規使用公用經費支付“維之王”、 金絳牛肉“等土特產28.7萬元,公務招待費超支101.98萬元。其中,絳縣看守所2012年至2013年擠占人犯給養費33.52萬元,絳縣拘留所2012年至2013年擠占被監管人員給養費7.36萬元。除此之外,該部分內容還詳細羅列了絳縣公安機關違規在會議費中列支招待費、開具的發票與實際支出不符等問題。
今年3月25日,運城市審計局辦公室主任張衛宏向法晚記者證實,運城市審計局根據單位統一 安排,于2014年對絳縣公安局財務進行審計,并于審計之后出具了《關于絳縣公安機關2012年至2013年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隨后,該審計局另外一名負責人向記者證實,舉報人向媒體提供的審計報告內容完全真實。”(稿件統籌 朱順忠 深度記者 馮明文 王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