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四川師范大學大一學生,20歲的滕某殘忍揮出50余刀將室友蘆海清殺害,警方3月28日將涉嫌故意殺人的滕某刑事拘留。蘆海清的哥哥蘆海強4月22日告訴澎湃新聞,他從警方了解到,目前滕某暫未被逮捕,辦案人員的說法是精神病司法鑒定還未出結果。
死者蘆海清家的小院
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政治處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由于此案還在偵查階段,滕某暫未被逮捕的具體原因她不清楚。
龍泉驛區分局此前對案情進行通報,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3月27日23時50分,滕某在川師成龍校區學生公寓2棟學習室,用當日白天從超市購買來的菜刀將室友蘆海清殺死。
一位不愿具名的辦案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案件的關注度很高,未逮捕原因不便透露,如需了解得向分局政工部門聯系。
蘆海強告訴澎湃新聞,在弟弟的悲劇發生后,他委托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的陳逢逢和廖勇兩名律師作為代理人,兩名律師在了解到他們家庭困難的情況后,決定全程免費代理。
陳逢逢說,之所以免費代理,一方面他自己是甘肅人,被害人農村出身、家庭貧困,甘肅農村的貧困現狀他深有體會;其次是被害人家庭因為兇案已是傷害很深,不想再讓他們支出這一部分費用。
陳逢逢說,目前還在做前期準備工作。對于“嫌疑人因精神鑒定未出結果暫未被逮捕”,陳逢逢說,具體原因還得問公安機關,作為代理人不能猜測。但從程序上說: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37天。根據《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程序規定》,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時間不計入辦案期限,其他鑒定時間都應當計入辦案期限。所謂不計入辦案期限,是指不計入偵查羈押期限。所以目前案件在正常程序內。
陳逢逢說,因為公安機關正在偵查,他不便發表過多言論。作為代理人,他們將依法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也相信公安機關會依法、客觀、公平、公正偵查此案,嫌疑人會依法受到“罪刑相適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