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濟南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通報稱,濟南公安相關警種經過縝密工作,抓獲并依法行政拘留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的違法人員王某峰。
通報稱,這是濟南公安偵辦的第一起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案件。
通報顯示,王某峰為個人尋求刺激,多次非法登陸境外網站,觀看并下載割頭、ISIS打仗場面等涉暴恐音視頻。僅4月2日至7日,王某峰就先后5次訪問境外涉恐網站,觀看暴恐音視頻4部。
鑒于王某峰的行為,濟南公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第二款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依據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報道、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不得發布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濟南警方呼吁,希望廣大網民文明上網,自覺維護網絡環境,還網絡一方凈土。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八十條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制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志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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