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報5月4日報道:4月23日,上海寶山中學學生社會實踐出游乘坐的大客車在浦東S2滬蘆高速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包括駕駛人在內的22人不同程度受傷。記者昨天從市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辦公室通報的情況中了解到,涉事運輸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存在涉嫌非法營運行為。
4月23日,上海寶山中學大客車在浦東S2滬蘆高速的交通事故現場。
據悉,4月23日12時40分許,許榮利駕駛牌號為滬DC4539的大客車行駛至S2滬蘆高速市區方向58公里處時,與前方同車道行駛的牌號為滬D74727的大客車及一輛小客車發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2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傷。經查,2輛大客車均無營運資質。目前,除駕駛人許榮利及帶隊老師、導游留院治療外,其余19名學生均為輕微擦傷且于當日出院。
經查,寶山中學組織16個班級學生于4月23日開展社會實踐出游。為此,該中學提前與上海日月行國際旅行社簽訂了旅游合同。后“日月行國旅”計調員陳晨委托上海錦愛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提供16輛大客車。事發當日,“錦愛租賃”組織5家公司13輛大客車(均有相關營運資質),以及涉事的滬DC4539、滬D74727和“錦愛租賃”所轄滬DA5593等3輛大客車(均無營運資質),共計16輛大客車提供出行服務。
相關部門在通報中表示,事故調查反映出以下問題:涉事運輸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存在涉嫌非法營運行為。同時,旅行社對承運企業及車輛運輸資質審查不嚴。據介紹,“日月行國旅”和“錦愛租賃”于2015年12月20日簽訂了為期2年的旅游包車合同,但合同上“錦愛租賃”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填寫項空白。此外,合同約定“錦愛租賃”有提供車輛和駕駛員資質證明的義務,“日月行國旅”有要求承運企業提供車輛、駕駛人資質證照等相關資料的權利。
此外,運輸企業、旅行社、學校等涉事單位的工作人員對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提醒不到位。通報中稱,據學生反映,事發前無任何人提示上車后需佩戴安全帶。
(原標題:寶山中學大巴事故涉非法營運,涉事租賃公司及3輛客車無營運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