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聞接到家長李先生反映,其女兒萌萌(化名)因為帶手機進校,而被河北衡水市第十四中學“開除”。李先生對于校方如此嚴厲感到十分意外,稱對于成長過程中犯的小錯誤,應該給孩子改正錯誤的機會。
十四中張副校長對此回應澎湃新聞稱:“該生系借讀生,校方并非將其開除,而只是將其退回原籍,不能在十四中繼續借讀。且該生在此之前有多次違紀行為,校方經過多重考慮,做此決定。”
目前,萌萌在離學校四個多月后,已轉入另一所縣城的中學就讀。
家長:女兒借讀美術特色中學,半年內被“開除”兩次
近日,河北一家長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由于十四中是以美術見長的特色學校,他的女兒萌萌于2015年9月初,由衡水市第十三中學轉入十四中學,開始借讀生涯。
記者在衡水十四中官網上看到,2015年,十四中在河北省美術聯考中專業考試通過率高達99.2%。九年內,全校考取中央美院、中國美院、清華美院等知名美院的學生共計200多名。
原以為女兒轉入十四中后,離名校更進了一步,可是李先生告訴記者,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萌萌兩次因為“莫名其妙的小事情“而被學校“開除”。
“第一次被開除是在去年9月底,孩子早自習時往自己臉上抹了點護膚霜,被教導主任發現,訓斥孩子怎么早自習總抹油,孩子解釋自己覺得臉干只抹了一次,卻被訓斥。”李先生說,教導主任批評女兒“嘴太硬,不聽話”,叫家長將孩子領回家。后來他向衡水市教育局反映情況,經過教育局協調,女兒才在40天后返回學校。
然而僅僅過了4個月,萌萌就遭到第二次“開除”。
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今年1月班主任打電話告知他,說萌萌帶手機進學校放在宿舍里,入學時沒有上交給班主任,被教導主任查寢時查到了,要求把萌萌帶回家。
學校有規定,學生帶手機入學校不交給老師,會被開除,為何萌萌明知故犯?萌萌的解釋是,她回家后用手機拍了一副素描畫想回校后在美術專業課上畫下來,然后再把手機給老師。上課期間自己也沒有在玩手機。
李先生回憶道,當時他沒有找到校領導,只得暫時把孩子帶回家。回家后,女兒情緒很低落。這一次,校方始終拒絕回校的請求。
校方:并非開除只是退回原校,該生多次違紀屢勸不改
對于上述情況,十四中張副校長近日告訴澎湃新聞,校方對該生盡心盡責,在多次勸導該生無效的情況下,才做出此舉。
張校長表示:“就這一次查寢,我們在她的寢室中查出手機、充電寶、撲克、占卜用品、化妝品,這些都是校紀校規中明確規定不準帶入學校的。除此之外,她早自習描眉化妝,上課時不時拿出小鏡子來照照。我們說她一下,她還要很蠻橫強詞奪理。說‘你必須給我道歉,用詞不準確’,學習方面也很不認真,從來不交作業,被老師逼得沒有辦法了,就隨便畫一張畫,應付了事。”
對于萌萌帶手機進校的理由,張校長也認為“十分牽強”。“我們的專業課設備完整,是不需要學生帶上什么東西的,而且老師會帶著學生畫。何況她連作業都不畫不交。”
對于家長的不滿,張校長表示:“雖然他們家女兒只是借讀生,但是學校也是盡心盡力,老師之前多次找到家長反映情況,和家長溝通。校方也關心她管她,讓她好好學習,可是始終沒有起色。”
張校長表示,在多次勸導無效后,校方決定將其退回原籍,不能繼續在十四中借讀。“可能十四中不適合她,這也是為孩子好。而且她這個樣子,我們也不能讓她影響其他學生。”
張校長認為,學校完全按照校紀校規辦事,也按照規定的程序走流程。家長始終不依不撓,非得要孩子繼續在十四中借讀,校方也很無奈。
對于此事,衡水市教育局回復澎湃新聞稱:“學校的做法是符合規定的。借讀本身就是學生和借讀學校之間的協商結果,并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手續、文件之說。學校對于違反校規、紀律的學生,有自主管理的權利。”
教育界人士:應維護學校的辦學自主權
今年3月初,河北滄州市第一中學(下稱滄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攜帶或使用手機陸續被勸退,后在教育局介入后得以返校;今年4月,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一名教師在課上要求學生自砸手機,否則就掛科處理。
在此之前,廣西、山西等多地也出現類似事件。在百度搜索“帶手機檢討書”,共有多達300多萬個相關結果。
帶手機進校越來越平常,學校這般嚴抓死打是否過嚴?
江蘇省某四星級中學班主任梅老師對此告訴澎湃新聞,學生帶手機進校,易引起上課玩手機、做作業查答案、考試作弊等弊端,“但一般,學生帶了進來,只要不做過分的事情,我是不會上綱上線的。”
此外,梅老師分析到,這次事件帶手機不是主要原因,學生的長久以來整體表現、體現出不守紀律才是主要原因。“類似不聽管的學生,每個班都會有。如果不加以警戒,其它學生會去試探、學這些不良風氣。一旦蔓延開來,班級管理會比較困難。”
華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董標告訴澎湃新聞,學校制定校規并嚴格執行,屬于“辦學自主權”范疇,也是學校自律的體現,應維護并保障之。此次事件,學校并沒有違規,高中教育并非義務教育,學生、監護人和學校建立了一種契約關系,三方都有遵守約定的義務,也有解決約定的權利。”
董標認為,學校規定不容許帶手機,如當事人都不遵守,學校不予處罰,會給學生造成“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的印象,惡性循環,貽害無窮。
“帶手機入校即開除”是否惡規?
董標認為,對教育過程來說,通訊工具和其他現代技術一樣利弊兼具。就像汽車方便出行但也會污染環境、造成事故一樣,禁止帶手機進校的規定,只提防其弊,這是不全面的、簡單化的。但是,怎樣充分開發手機之利,對學校來說,是個時新的、艱難的挑戰。
原則上學校可以從多方面入手,提高校規合理性,出臺更好的處理方法,但在實際中困難重重。“一些學校容許帶手機進校并處理得很好。比如課前將手機統一安置在某處,放學后自取。但是這就牽扯到放手機的地方、手機放置時是否安全、管理人員的負擔被加重等一系列問題。現在生師比普遍過高,大量的教師常常超負荷運轉,各類資源不足。”董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