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左側席位上,哈爾濱市阿城區小嶺鎮居民王欣華和環保部的一位處長、幾位律師一排坐著。
5月13日,哈爾濱小嶺水泥公司告環保部案開庭,右一為王欣華。
小嶺水泥全景。
小嶺水泥“無組織排放”的水泥灰。
62歲的王欣華身形微胖,右腳踩在椅子下梁上,專注地盯著手中的材料。地下一個購物袋,裝滿了訴訟材料。
她是這場訴訟的第三人,對面是原告——哈爾濱小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小嶺水泥)的負責人。
王欣華和小嶺水泥比鄰而居,圍繞污染及搬遷安置問題,雙方“纏斗”多年,一路鬧到阿城區環保局、哈爾濱市環保局、黑龍江環保廳、黑龍江省政府層面,最后是環保部。
環保部的行政復議決定支持了王欣華的訴求,撤銷了黑龍江環保廳發給小嶺水泥的環保驗收意見。
小嶺水泥不服,直接把環保部告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事情再生變數。
5月13日,庭審從上午持續到下午,最后法庭宣布,將視合議庭意見決定是否再開庭。
縱觀王欣華與小嶺水泥之間的糾紛,從彼此爭吵,到四處信訪,最后才回歸法治渠道來解決。這場訴訟無論誰輸誰贏,都將為未來破解復雜的環境污染矛盾起到示范作用。
“氣得發瘋”
3月底的一天,王欣華接到一通來自北京的電話。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書記員,讓她準備一份材料,說如果庭上忘了說什么的話可以照著念。
“不用,我要說的這些事兒全裝在腦子里呢。”王欣華答道。她思維敏捷,嗓門響亮,說起話來一個磕巴都不打。
王欣華要說的“這些事兒”,是指她與小嶺水泥之間持續了四年之久的“纏斗”。
王欣華所在的小嶺鎮位于哈爾濱市阿城區東南部,小嶺水泥是鎮上唯一一家具有規模的企業。
這家企業建設于1935年日偽時期。因歷史較長,廠區周邊形成了企業家屬、居民和商鋪混雜共存的現狀。小嶺水泥自我介紹稱,因為水泥廠的存在才逐漸形成了居民區,目前500余人在企業就業,800余戶、2000余人基本生存的物業、供水、供暖等均由企業承擔。
王欣華就住在小嶺水泥的馬路對面。她原先也在這個廠區里上班,1980年她調入哈爾濱第三水泥廠工作,2004年退休。兩年后,哈爾濱第三水泥廠由國企改制為私營,名字也變為小嶺水泥。
退休后的王欣華生活安逸,整天收拾家務,打掃衛生,沒什么煩心事兒,“咱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也是衣食無憂”。
平靜在2009年被打破。
這一年,鑒于工藝設備陳舊落后,污染嚴重,小嶺水泥啟動技術改造,拆除兩條舊生產線,新建約2500 噸/天的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產線,年產水泥100.94萬噸。新生產線經過建設、審批一系列程序后,2011年年底正式投產。
新項目建成后,企業24小時生產,每年第三季度水泥熱銷時,運料車、水泥罐車、水泥大掛車……在王欣華家門口排著隊往廠子里進。
王欣華家遭了秧。“那個大車呼呼地就往(廠子)里進,粉煤灰、浮塵那些東西隨著風到處刮,就往我家里進。”
王欣華想了很多應對辦法,關嚴門窗,又裝修菜窖,讓閨女和剛出生的外孫住進去。
但依舊沒辦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王欣華無奈走上了“告狀”之路,水泥廠24小時生產,噪音吵得厲害,她 “告”;水泥灰“無組織排放”,她 “告”……
王欣華開始給環保舉報熱線“12369”打電話——舉報電話還是別人告訴她的。
王欣華說,打了多次以后,環保部門來了人,針對她舉報的情況,對方說“農村這里就這樣”。
她不服:“為啥城里還測PM2.5,報空氣質量呢?我們咋就不能呢?”
“你們這是鄉下,不用。”
王欣華不服,持續舉報,但王欣華最后收到的回復都是“明天解決”、“開始整改了”,但問題就是遲遲未解決。
直到2013年,環保部門工作人員拿來一份文件,上面寫著水泥廠當時的噪聲為75分貝。隨后,王欣華的家門口就建了一道隔音墻。
小嶺水泥也稱,投產后企業每年都在進行環保投入,陸續建設了消聲器、隔聲屏等。
隔聲屏不能解決水泥灰的“無組織排放”和“無組織飄散”。
“廠里只要一放散水泥,直接從廠區飄我家去了。有時候正吃著飯,‘唿咔’下水泥就進來了,給你氣得發瘋,上廠里找他,他大門不讓進。”
王欣華煩心。
兩份承諾
作為小嶺水泥周邊居民,王欣華起初并不掌握該廠新項目環評審批、驗收的整個過程。
2009年,小嶺水泥新建項目完成環評報告后,黑龍江省環保廳批復要求工程投產前,要落實5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搬遷及安置工作。“在認真落實這一內容的條件下,同意項目建設。”
黑龍江省環保廳在一份文件中還寫道:“
小嶺水泥、小嶺鎮政府當時均出具了做好居民搬遷安置工作的承諾。”
2011年11月,黑龍江環保廳對小嶺水泥新項目進行了環保驗收,并出具《環保驗收意見》,稱“5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的非本公司職工居民的搬遷和安置工作已經落實”,該項目得以投產。
王欣華說,當時自己對上述情況幾無所知,直到2012年,她才通過關系輾轉拿到了小嶺水泥、小嶺鎮政府的兩份承諾書。
小嶺水泥在2009年7月的一份承諾書中稱,將把住在南側防護距離內的41戶居民,在項目運行前全部搬遷,并承擔搬遷產生的費用。同時還承諾,在新項目先期施工及正常生產期間,不會有廠區附近居民因居住條件的變化,發生起訴、上訪事件。
小嶺鎮政府同年8月也向黑龍江環保廳承諾,協助企業做好廠區周邊的職工、居民安置、安撫及搬遷事宜。
拿到這兩份承諾書后,王欣華才第一次知道衛生防護距離這個詞,“我那時候才知道有衛生防護距離一說,而且是企業自己承諾的。”
“衛生防護距離”系指產生有害因素的部門(車間或工段)的邊界至居住區邊界的最小距離。
對于小嶺水泥承諾搬遷的“41戶居民”,王欣華質疑說:“這些都是廠子里的職工,并且有幾個人都不在這里。”
實際上,小嶺水泥5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數量,遠多于這個數字。
王欣華在信訪過程中,從黑龍江環保廳回復給省信訪工作小組的報告中了解到,小嶺水泥500米防護距離內居民約790戶,300米范圍內居民約384戶。
環保廳的報告還證實,自2009年起,小嶺水泥僅搬遷了周邊的50余戶居民,但廠區東側仍存在居民區,沒有按承諾對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全部搬遷。
王欣華至今仍然住在小嶺水泥500米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未獲得搬遷安置,“廠界離我家不足10米,離有害車間工段不超過20米。”
官方正式測量的結果比王欣華說的更近:王欣華家到水泥廠廠界距離為4.15米,比她家更近的是屈洪亮家,到廠界只有1.95米。
自從知道了企業和政府承諾搬遷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事后,王欣華等仍住在水泥廠附近的居民就開始以此為由進行舉報。
“一個是企業自己做出了承諾,他們得兌現;另一個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要對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搬遷安置才能環保驗收。”屈洪亮聲音不大,有些靦腆。
但小嶺水泥給出了另一種說法。
其負責人李維勇告訴澎湃新聞,在投產前,公司并沒有與當地政府部門協商好對這些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搬遷安置到底該怎么辦。 “這是個歷史遺留問題,企業沒法搬遷,我們也搬不起。”
事情再次陷入僵局。
層層批示
中央巡視組的到來,讓王欣華一度以為有了解決問題的希望。
2014年7月,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黑龍江省開展巡視工作。次月,王欣華就將小嶺水泥的污染問題和衛生防護距離問題向巡視組進行了反映。
當年10月,接到巡視組移送來的線索后,黑龍江環保廳進行了調查,要求小嶺水泥停產整頓,同時組織制定搬遷安置補償方案。
環保廳還約談了阿城區政府和小嶺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并向阿城區政府發函,建議該區制定切實可行的搬遷安置補償方案,由小嶺水泥按照其承諾協議負責出資。
兩個月后,阿城區政府召開協調會,稱企業同意上訪居民訴求,并同意出資對動遷居民妥善安置。
協調會要求阿城區房屋征收辦負責制定小嶺水泥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的具體拆遷方案,分三批次規劃實施拆遷。小嶺街道辦事處(即小嶺鎮政府)為責任主體,與區規劃局選址用于動遷居民的安置,區國土局、規劃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手續齊備后由區房地局按工礦企業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
方案制定得很詳細,各環節還明確了責任部門。
但到了次年2月,黑龍江省環保廳發現,小嶺水泥并未按要求積極制定搬遷安置補償方案。
出人意料的是,小嶺水泥甚至選擇了“對抗”。
2015年1月30日,小嶺水泥組織周邊群眾代表召開會議,告知公司沒有確認衛生防護距離,不存在居民搬遷問題。
黑龍江省環保廳再次向阿城區發函,措辭嚴厲,稱小嶺水泥擅自組織群眾開會,造成周邊大批居民不必要的恐慌,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如發生大規模群體性事件,將嚴肅追究地方政府和企業相關人員責任。”
這次函件中,環保廳建議阿城區督促小嶺水泥盡快制定搬遷安置補償方案,化解與周邊居民的緊張關系。
但環保廳一而再地發函督促,并未起到作用。小嶺水泥甚至一度還恢復生產,“大量物料堆存于廠區內,未采取防塵措施,大氣污染嚴重。”
接到居民的這些反映后,黑龍江環保廳信訪辦發函給小嶺水泥,勒令其立即停產,落實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工作。
王欣華等人反映的問題,還曾獲得黑龍江省政府領導的批示。
2015年6月4日,黑龍江省主管環保的時任副省長于莎燕批示:“請阿城區政府兌現承諾,抓緊啟動十余戶搬遷工作,能否請XX同志督辦。”
市里批了,(環保)廳里領導批了,分管副省長也批示了,就是沒有人給我們搬遷。”王欣華滿是不解和無奈。
行政復議
絕望之際,一位環保系統官員給王欣華支了個招,建議她走行政復議的路子,“企業的環保竣工驗收已經批了,不可能去關停人家。”
王欣華覺得是個辦法。
2015年7月,王欣華及其他7位住在小嶺水泥周邊的居民向環保部申請行政復議,請求撤銷黑龍江環保廳的《環保驗收意見》。
環保部受理了王欣華等人的行政復議申請,要求黑龍江環保廳給予答復,并向小嶺水泥下達“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通知書”。
黑龍江環保廳在給環保部的回復中稱,當時鑒于企業承諾中提到的廠區南側41戶居民搬遷已基本完成,小嶺鎮政府對廠區東側、東南側500米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有逐步搬遷計劃,遂通過了該項目的環保驗收。
小嶺水泥則態度強硬。
在給環保部的答復意見中,小嶺水泥認為,2009年他們進行的是一次技術改造項目,“對沒有超出原裝置區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更不應該設置衛生防護距離”。
小嶺水泥還稱,建廠時間遠早于周圍民居建設時間,“居民的建房行為導致了沒有衛生防護距離”。
小嶺水泥甚至質疑衛生防護距離這一規定本身。
小嶺水泥稱,此次復議政治影響相當巨大,衛生防護距離政策的制定缺乏調研及相關的配套政策,嚴重制約了很多行業、很多企業的發展,甚至影響了很多國計民生項目。不應糾纏對水泥企業周邊沒有實際意義的衛生防護距離,如果企業關停一損俱損,不利于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經濟。
小嶺水泥還指責,申請行政復議者是為了“很高的私人欲望,是想借此訛詐企業”。
在聽取了各方意見后,環保部認為,根據規定,小嶺水泥的改造項目需按照黑龍江省環保廳環評批復中的要求,對5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搬遷安置,才能獲得竣工環保驗收。而直到2015年10月現場勘驗時,王欣華等7位居民代表仍居住在5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房屋尚未搬遷。
當年11月,環保部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撤銷了黑龍江環保廳對小嶺水泥作出的環保驗收意見。對于小嶺水泥質疑的衛生防護距離設置科學性問題,決定書中只寫了一句話:與國家相關規定不符,不予支持。
輾轉維權四年后,王欣華等人的訴求,終于獲得環保部的支持。
在王欣華看來,環保部的決定,給企業也留下了“活路”,“環評給你留下來,讓你給居民實施搬遷,搬遷了還可以再驗收。環保部做出這個決定挺人性化的,也挺善良的。”
但小嶺水泥不這么想。環保部作出決定當月,該公司就將環保部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院,指其行政復議決定違反法律規定,缺乏事實支持,請求法院予以撤銷。
王欣華覺得,環保部的決定已經給小嶺公司轉圜余地,如今公司還要起訴環保部,“我覺得有點恩將仇報”。
接到法院書記員從北京打來的電話后,王欣華當即就決定要來北京參加庭審,“要證明環保部做出的行政復議是合法的”。
5月13日清晨,離開庭還有一個半小時,王欣華就趕到了法院門口。她一身裝扮就像要與歲月較勁:黑色上衣的胸口、袖口綴滿亮片,穿一條紅色小腳褲,胸前還系著條醒目的碎花絲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