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晚,深圳發生了一起滴滴打車平臺司機搶劫并致女乘客死亡的案件,引發公眾廣泛關注。5月16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披露最新的案情進展,該院稱,5月10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犯罪嫌疑人潘某金移送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南山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于5月16日以涉嫌搶劫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潘某金批準逮捕。
5月3日,一篇名為《請jrs幫忙出主意,樓主的弟媳昨晚坐滴滴順風車后失聯至今》的網帖在網上迅速傳播開來,不少熱心的網友都在幫忙尋人。深圳市南山警方官方微博于當晚19時29分發布信息稱,失聯女子鐘某已證實被害,警方在寶安區一出租屋內抓獲涉嫌殺害鐘某的嫌疑人潘某。根據深圳南山警方的官方微博消息表述:“2016年5月3日凌晨,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接事主報警,稱其妻子鐘某(24歲)在南山區高新區搭乘一輛網約車(后經核實車牌為假冒車牌)到寶安沙井。(2日)22時15分,再次打電話聯系其妻子時,手機已關機,無法取得聯系。接報后,南山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偵查,于5月3日中午,在寶安區發現涉案車輛,之后在寶安區一出租屋內抓獲嫌疑人潘某(24歲)。經審訊,嫌疑人潘某交代其于5月2日21時許在某快車平臺上接到鐘某后,將車輛開至某偏僻路段,持刀逼迫鐘某交出身上財物,之后將鐘某殺害(尸體已找到)。”
針對此事,滴滴公司回應稱:“目前初步核實,案發時,該乘客乘坐的是我們平臺上的順風車,我們發現,嫌疑人潘某是用其真實的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車牌號為粵B6S8N3)在順風車平臺注冊并通過審核,但案發車輛的牌照(粵C2S8N3)系潘某臨時偽造。在這一事件中,對于平臺的責任,我們絕不推諉,將承擔起應有的責任。”滴滴公司還表示,正在與公安機關聯手建立更完善及時的布控系統和偵破聯動機制,也將在內部進一步完善司機安全和服務信用系統,以及加強針對乘客的安全措施,以最大程度地規避類似事件發生。“也會每季度定期向全社會公開安全舉措的進展,并接受全社會監督,督促我們更健康發展。”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