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安晚報報道,原本無話不談的好哥們李廣海給自己戴了“綠帽子”,淮南人余朝沖動之下提刀上門“算賬”,最終釀成命案。去年6月12日晚,余朝在廬陽區山林崗一民房殺死李廣海,此案昨日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血案發生后,余朝主動報警,讓警方通知120,并讓小松去小區門口接民警。120急救人員到達后,發現李廣海已無生命體征。
經鑒定,李廣海是被單刃銳器刺切,心臟、肺臟、膈肌、肝臟等重要臟器破裂致大失血死亡。
檢察機關指控稱,余朝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考慮到余朝有自首情節,可酌情輕判。余朝及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對罪名有異議。“我沒想殺他,只是想打他,讓他以后收斂點。”余朝辯稱,2015年6月12日晚自己本意并不是殺人,因此自己的罪名應是故意傷害。“她每次都不承認,所以我就想去抓個現行,讓民警調解,勸李廣海不要再來找我老婆了。”
到底是故意殺人罪還是故意傷害罪成為庭審辯論中的焦點。辯護人表示,被害人李廣海與被告人的妻子長期保持不正當關系,是血案發生的原因,存在過錯,且當晚,李廣海也手持砍刀,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余朝刑事責任,建議判處10年有期徒刑。
被害人家屬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包括喪葬費2.5萬、死亡賠償金53.8萬和交通費5000元等,共計56萬余元。
該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