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大連5月23日電 記者23日下午從大連長興島公安分局召開的“5.21”火災事故通報會上獲悉,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對于火災事故現場的勘察工作已經全部結束,4名事故責任人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5月21日11時許,大連市長興島經濟開發區三堂村三堂街292號發生火災,位于一家商店二樓的補習班著火,造成三名六年級學生死亡。
據警方通報稱,公安消防部門初步認定的起火部位位于“小博士”商店一樓東側的廚房內,起火原因為洛某信使用電炒鍋加熱至油溫過高著火后,處置不當灑落引燃周圍可燃物進而發生火災。過火面積80平方米,室內物品均有不同程度的燒毀,樓梯、廚房、衛生間和樓梯附近的墻體燒毀嚴重,煙熏程度較重。
此次火災事故涉及4名責任人,分別是“小博士”商店經營業主洛某懷及其父親洛某信,金色童年文化培訓班法人代表尹某及其丈夫范某。
據警方介紹,洛某懷于2014年2月承租了長興島經濟區三堂街292號商品房,租期至2017年3月,用于經營該商店。2015年8月,洛某懷將二樓轉租給金色童年文化培訓班,一直持續至案發當天。洛某懷作為實際經營、管理人員,負有直接責任。
與此同時,洛某信因使用電炒鍋炸雞排操作不當,引燃木質地板及周邊書本,隨后,其未能及時有效采取滅火措施導致火勢蔓延至二樓,并最終導致三名學生死亡,負有直接責任。
此外,尹某、范某系金色童年文化培訓班的共同經營者,尹某系法定代表人,二人作為實際經營、管理人員,亦負有直接責任。
目前,洛某信涉嫌失火罪,因其在案發時燒傷,正在治療,警方依法對其采取監視居住,由民警24時監管,待其病情穩定后,變更強制措施,收押至看守所。洛某懷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尹某、范某涉嫌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3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完)(記者 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