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5月24日電 24日上午,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人民法院發布案例。今年3月份,家住泗洪的魏某借用了朋友公司的奧迪Q5,沒想到僅開了十余分鐘后就發生自燃還殃及到旁車。魏某表示愿賠奧迪車主三十余萬,但因與旁車車主協商未成被訴上法院。
魏某說,從接過車鑰匙到回家上樓這短短的十分鐘竟讓自己損失如此慘重,被起訴至法院真是有苦說不出。
事情還要從2016年3月的一天說起。當天魏某因為有事便向好友借用了其所開公司的奧迪Q5使用。接過車鑰匙后,魏某連番感謝并表示會盡快歸還,接著便開開心心地開車回家了。
將車停放好后,魏某隨即上樓,可沒成想就這十幾分鐘時間,車竟然自燃了。熊熊大火不僅將奧迪Q5燒得是面目全非,也殃及了停在旁邊的陳某的車。
經泗洪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心鑒定,車起火的原因排除人為,是由于奧迪車發動機的問題造成的。
原因查清了,隨之而來的就是賠償問題,由于奧迪車沒有買自燃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而該車又因為購買時間超過兩年,廠家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事故已然發生,就必須要有人承擔這賠償責任。魏某在與好朋友協商后,表示愿意就奧迪車損賠償三十余萬。但是就陳某車損的問題,三方一直未達成一致意見,故而陳某將魏某及奧迪車的車主一并起訴至法院。
承辦人在向被告魏某送達應訴材料時,魏某表示自己是相當得郁悶和委屈,就只是開了十來分鐘的車,怎么就發生自燃的事情呢?承辦人一邊安慰著魏某,一邊向其釋明相關法律問題,魏某表示理解,說是回去后再三方進行下協調,爭取和平解決此事。沒過多久,原告便來撤訴,表示已經協調處理完此事了。(記者 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