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這個老頭把我拉到房間,還脫了褲子”
嫌疑人(右)被警方控制。
6歲女童遭五旬男子猥褻
記者采訪遭派出所所長斥責
5月22日下午5時許,??谠讫埖牧峙?化名)來到地質隊宿舍,把在大嫂家玩耍的6歲女兒小花(化名)接回家。在騎電動車回家的路上,小花指著路邊乘涼的一名男子稱:“媽媽,這個老頭把我拉到房間,還脫了褲子……”
林女士頓時如遭晴天霹靂一般慌了神,趕緊叫來丈夫,并撥打110報了警。
女童自訴遭“壞老頭”猥褻
小花一家住在云龍某村,這名剛剛6歲的女孩目前在當地一所幼兒園讀大班。
受父母工作影響,周末、節假日的時間,小花都會被送到位于地質隊宿舍的大嫂家玩耍,上學前一天晚上再由父母接回。 5月22日下午,在回家的路上,小花指著一名在路邊乘涼的男子對媽媽說,這個“壞老頭”把她帶到房間里丟在床上,關上門窗,脫掉褲子,接著自己也脫得只剩下內褲,對她進行了長時間的猥褻。
這名男子叫李某彪,今年50歲左右,也住在地質隊宿舍。林女士與他雖然不相熟,但也認識。聽聞年幼的女兒遭受的屈辱,她當即上前質問李某彪,為何要對這么小的孩子做這種事情。李某彪對此予以否認。林女士的丈夫來到現場后更加氣憤。面對質問,李某彪語氣緩和下來說,他只是抱著“胖妹”去他房間里玩過而已。
在現場,李某彪的一名親戚也在搖著頭說,“這樣下去早晚會出事。”
這場爭吵,直到轄區云龍派出所民警接報趕到后才停止。
“壞老頭”被采取強制措施
5月23日上午,林女士一家三口仍在派出所做各種材料,帶著手銬的李某彪被帶走做完體檢后,再次回到派出所接受警方調查。
據記者了解,李某彪承認在一個月前左右,曾“摸過小花下體”,但也只有那一次,對于小花指認的5月22日下午,被帶進房間再次猥褻一事表示否認。小花的父母對記者說,之前也曾發現小花下體有疑似被指甲或其他異物碰破皮的異常情況,只是家人最初沒有多想,還以為是孩子自己玩耍所致。
記者采訪遭派出所所長斥責
在采訪過程中,小花父母發現,他們拿到手的筆錄,與之前女兒所說有部分出入。“對于一個六歲的孩子來說,不可能清楚地記得事發的具體幾月幾日幾點,以及猥褻發生地位于幾號樓,某某號房間。”文化水平不高的小花父母拿著這份筆錄,小心翼翼地修改著。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來到云龍派出所二樓的所長辦公室。該所所長和幾名民警正圍坐在一套功夫茶具旁,記者剛剛表明身份和來意,一名民警當即呵斥記者不該與受害人父親接觸,更不該看他拿在手中的筆錄。記者解釋稱,受害人父親只是坐在大廳修改筆錄中他認為不對的地方,記者上前只是了解情況,確認發生在小花身上的事情而已。此時,所長王新文說:“誰讓你們來的?我認為這個事情不需要報道,你們記者不要為了一些效益,做這種采訪。”
王新文隨后招手對身邊民警說,“麻煩你請他們出去,我們要研究案情。”
記者離開沒幾分鐘,接到小花父母打來電話,稱被派出所民警呵斥,責怪他們不該報新聞媒體等。
多知道點
法律界人士認為,猥褻兒童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性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相關司法解釋建議,具有“一年內猥褻兒童兩次以上或一次猥褻兒童兩名以上的;采取暴力、脅迫或以之相威脅等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猥褻兒童致使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損傷的;猥褻兒童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如嚴重損害兒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兒童近親屬精神錯亂或自殺的等等情況,應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