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陽縣的郭昌霞最近遇到一件鬧心事,銀行卡里的11.5萬元被河北保定市清苑區法院執行劃扣走了,原因是有一個也叫郭昌霞的人欠他人債務3年未履行。郭昌霞數次向該法院反映并提交證據,證明自己與另一個郭昌霞不是一個人,清苑區法院卻寄來一份執行聽證通知書,要求這個郭昌霞限期趕到保定參加聽證。
昨日中午,郭昌霞拿著清苑區法院執行聽證通知書告訴華商報記者,“法院把執行對象弄錯了,卻要我從陜西到河北去參加聽證,真能折騰人。”
當事人:
從未打過官司
銀行卡的錢卻被法院扣劃
近10年來,郭昌霞與丈夫一直在旬陽縣城做飲食生意。
4月23日早6時許,郭昌霞看到手機有一條短信提示,銀行卡里的11.5萬元在4月20日上午10時許被扣劃走了。因最近沒有生意轉款往來,意識到可能是被人盜轉,郭昌霞趕緊報警并到銀行查看。
旬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調查后發現,郭昌霞銀行卡里的錢是被河北保定市清苑區法院扣劃走的,與清苑區法院聯系后,也證明該法院有法官前來旬陽縣執行過案件。
自己從未打過官司,也沒有去過河北,咋能在河北惹上官司?郭昌霞和丈夫鄧某多次與清苑區法院聯系,并按照法官要求,提交了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但一個月也沒有結果,11.5萬元仍未還回。
警方:
同名同姓
但身份信息和家庭成員不同
在數次與清苑區法院聯系未果后,郭昌霞求助旬陽警方,希望警方能幫她查查。
從保定市清苑區法院留給銀行的協助扣劃通知及執行裁定書上看,涉及經濟糾紛的被執行人郭昌霞是1971年生人,其丈夫隆某、兒子郭某均是被執行人,3人因未履行2013年的民事調解,被法院判令履行還款義務,但3人至今未履行,遂裁定劃撥被執行人郭昌霞銀行存款11.5萬元。
而被扣劃錢的郭昌霞的身份信息是1969年生,丈夫是鄧某。
昨日下午,旬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趙勇剛告訴華商報記者,郭昌霞和丈夫在縣城做生意多年,通過調查和清苑區法院溝通發現,涉案的那個郭昌霞與轄區居民郭昌霞不是一個人。“兩人身份信息不同,家庭成員的構成也不同,由此我們斷定不是一個人,是同名同姓的兩個人。”趙勇剛說,“我們還在公安戶籍網查了一下,僅安康市叫郭昌霞的就有8人。”
據了解,旬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將這一調查結果和結論通報了清苑區法院,郭昌霞也給清苑區法院遞交了異議申請書。
律師:
身份都沒搞清楚
法院下發聽證通知程序欠妥
5月18日,清苑區法院給郭昌霞寄來一份執行聽證通知書,稱:因你對執行裁定不服,并向本院提出異議,現決定對該案舉行聽證會,請于5月27日到本院第四審判庭參加聽證。拒不到庭視為放棄相應權利。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聯系了清苑區法院前來旬陽縣執行扣劃款任務的執行法官李增強。李增強說,法院接到郭昌霞的異議申請書,也下發了執行聽證通知書,現在正按程序辦理。
安康中院一位法官說,執行案件首先須搞清誰是被執行人,如果被執行人提出異議申請書,法院應首先核查執行是否有誤,并及時回復。
陜西賽高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建軍認為,警方已認為被執行的對象與涉案人不是一個人,也已向法院進行反饋,法院應當首先對被執行人進行身份核實,錯了應立即進行執行回轉,恢復原狀并消除影響,如果對其他不相干人造成損失,法院還得賠償。
“聽證只是針對利害關系人進行的,而這個郭昌霞到底是不是涉案的被執行人都沒搞清楚,舉行聽證顯然程序欠妥,也不合乎執行異議有關要求。”鄧建軍說。
昨日下午,正收拾東西準備前往保定市清苑區法院參加聽證會的郭昌霞調侃說,“看來我得自己證明我這個郭昌霞不是那個郭昌霞了。”(記者 王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