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城“程三”高調出獄事件又有新進展。
6月10日,山西省公安廳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程幼澤在出獄前與家人和朋友多次聯系,要求在他出獄時能多聚點人和車歡迎他,程原來的司機蒙某某找到一家以策劃婚慶典禮、企業形象為主要業務的“趙楓視頻工作室”經理趙某,讓其策劃“迎接”程出獄儀式,并承諾給趙策劃費1萬元。趙某等人策劃組織的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所謂“歡迎儀式”視頻在網上瘋傳后,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消息稱,晉城市有關方面表示,警方已對程幼澤提前出獄及出獄時的有關環節開展調查,對有關人員可能存在的失職瀆職等行為,也將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6月1日下午,山西晉城市公安局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透露,晉城監獄刑滿釋放人員程幼澤等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截至目前共抓獲包括程幼澤在內的14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晉城警方稱,該局查明了程幼澤等人的違法犯罪事實,案件正在依法偵辦中。
以下為山西公安發布微信公眾號全文:
【重要發布】晉城“黑老大”高調出獄視頻事件主角程某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批準逮捕
一時間網上瘋傳的山西晉城“黑社會老大高調出獄”視頻事件中的主角程幼澤,6月8日被依法批準逮捕。
5月23日,一組“社會黑老大高調出獄”的視頻在網上流傳。根據民眾舉報,山西省市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公安機關調查發現,當時的所謂“社會黑老大”高調出獄視頻事件,其實是由程幼澤和其家人、朋友自導自演的一場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鬧劇”,涉嫌觸犯我國刑法“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公安機關查明,晉城監獄刑滿釋放人員程幼澤(綽號“程三”)在出獄前,與家人和朋友多次聯系,要求在他出獄時能多聚點人和車歡迎他,按照程幼澤的授意,程原來的司機蒙某某找到一家以策劃婚慶典禮、企業形象為主要業務的“趙楓視頻工作室”經理趙某,讓其策劃“迎接”程出獄儀式,并承諾給趙策劃費1萬元。5月18日,程原來的另一司機范某某和程妻張某某,專門在鄭州為程買了一套白色的綢緞練功唐裝,作為出獄時程的新衣服。5月22日,趙某專門到商店買了14件黑色T恤,并到晉城監獄門前實地進行了查看和策劃。同時,程幼澤的獄友畢某預定了為程幼澤接風的酒店。5月23日上午,蒙某某、趙某以及應邀參與迎接的一些程的朋友等閑雜人員,先后駕車47輛趕到晉城監獄門前,趙某在現場安排了11名自己工作室的員工穿上黑色T恤,分列兩排準備“迎接”儀式,因列隊人員偏少,不夠氣派,遂又從現場其他“迎接”人員中動員了10名不認識的穿著黑色上衣的人臨時加入隊列,湊成了20余人的歡迎隊伍。11時26分,程幼澤從監獄出來,趙某等人便指揮20余名身著黑衣的人員,在監獄門口夾道“歡迎”并燃放鞭炮。當日,由于監獄方面同時釋放了刑滿人員69人,現場還有大量來接其他出獄人員的家屬在場圍觀。在發覺程幼澤所謂“迎接”人員的不正常聚集后,監獄方面曾派人責令程幼澤勸退那些人員,但程幼澤以聯系不上外邊的人為由拒絕,致使所謂的“迎接”活動造成監獄大門外一時間道路阻塞。此后,程幼澤與趕來“迎接”的人員一起趕到了事先預定的酒店聚餐,并再次燃放鞭炮。
趙某等人策劃組織的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所謂“歡迎儀式”視頻在網上瘋傳后,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當地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表示出極大的憤慨和譴責。經公安機關依法立案調查,程幼澤等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我國刑法中規定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晉城市有關方面表示,在繼續偵辦程幼澤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犯罪行為的同時,也已對程幼澤提前出獄及出獄時的有關環節開展調查,對有關人員可能存在的失職瀆職等行為,也將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編后】
小康社會與黑惡勢力水火不容
黑惡勢力,是寄生于社會肌體中的毒素和毒瘤,如不果斷“切除”,就會嚴重損害社會肌體,動搖社會平安與和諧的根基。一句話,黑惡勢力與社會主義小康社會水火不容。
今年以來,山西各級公安機關持續保持“打黑除惡”高壓態勢,形成了對城鄉黑惡犯罪的凌厲攻勢。截止4月份,全省共打掉惡勢力犯罪集團3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68人,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62起,收繳槍支11支,子彈52發等。在嚴厲打擊的同時,全省各級黨委政府還加大了對黑惡犯罪的綜合社會治理,最大限度地鏟除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間。
雖然晉城“5.23”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所謂“黑社會老大”高調出獄視頻事件,看起來就像是一出丑惡、荒唐的鬧劇,但其中也反映出了社會黑惡勢力隨時可能伺機聚合、違法犯罪的潛在的社會危害性。對于社會上存在的形形色色的黑惡勢力,全社會必須始保持高度的警覺,一切國家力量必須時刻攥緊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的拳頭。
各級公安政法機關,必須充分認識打黑除惡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必須進一步提高主動發現和合力打擊黑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必須始終保持“露頭就打、深挖細查、除惡務盡”的高壓態勢,必須在嚴厲打擊中最大限度壓縮黑惡勢力滋生發展的空間,以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不斷營造安全祥和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