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法晚記者從湖南省紀委獲悉,近日,郴州市桂陽縣紀委嚴肅查處了桂陽縣仁義鎮中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謝建國醉酒駕駛交通肇事駛致人死亡案件,共問責14人。
案件回放
桂陽縣仁義大酒樓老板曹某為了讓仁義鎮中學照顧其生意,并盡快結清2015年學校所欠招待費。2016年3月24日晚,曹某宴請了桂陽縣仁義鎮中學黨支部書記、校長謝建國等7名學校領導到酒樓用餐。到席的還有曹某的親戚劉潭文、劉杰和謝建國的親戚陳明剛,3人都是桂陽縣煙草公司職工。席間,8人參與飲酒勸酒。
酒后,謝建國駕駛私家車行駛至培才路238隊路段時,越過中線占道行駛,與對向行駛的另一輛小轎車相撞,致一人死亡。事故發生后,謝建國立即電話告訴其妻子肖某事故現場后棄車逃離,肖某即安排其弟肖嗣海頂替謝建國到交警大隊投案,被民警識破。次日凌晨1時許,縣交警大隊民警從仁義鎮中學將謝建國帶回接受調查。(法晚微信公號:fzwb_52165216)
3月30日,經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謝建國忽視交通安全,醉酒(98.6mg/100ml)駕駛機動車,且發生事故后未報警棄車逃離現場,應承擔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件調查
此案發生后,桂陽縣教育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均未將謝建國的違紀違法線索上報縣紀委。4月14日,經群眾舉報,桂陽縣紀委介入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還查實了桂陽縣教育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不力的問題,以及桂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未按要求落實《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的問題。(法晚微信公號:fzwb_52165216)
經調查核實,縣紀委對14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給予仁義鎮中學黨支部書記、校長謝建國開除黨籍處分、免去校長職務(其政紀處分待司法部門作出結論后再作處理)。給予參加宴請的仁義鎮中學副校長李一帆、工會主席魏勇、辦公室主任周正資、總務主任侯衛平、政教主任尹華軍、教務主任蔣新梅及縣煙草公司職工劉潭文、劉杰、陳明剛等9人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給予對仁義鎮中學負有監管職責的縣教育局黨委委員歐陽軍全縣通報批評;對縣教育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成華誡勉談話處理;對縣教育局局長劉陽平予以約談。對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尹錦剛予以誡勉談話。(稿件統籌 朱順忠 實習生 張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