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遂寧6月15日訊 一90后男子因懷疑妻子與前男友保持聯系,多次毆打妻子致妻子回娘家后不歸。男子為接妻子回家卻遭岳母阻攔,于是男子憤怒地刺傷了岳母和妻子。目前,該男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警方刑事拘留。涉事夫妻雙方都是遂寧人。
去年9月,兩人奉子成婚。今年4月,妻子李敏生了對雙胞胎,而丈夫王強心里總覺得妻子李敏和其前男友保持聯系。為此,雙方爭吵不斷,王強也曾多次毆打李敏。而李敏覺得自己已生了孩子,不會和前男友繼續聯系,為此她滿腹委屈。因此,李敏在雙胞胎滿月后,將孩子留給公婆照料,之后就回了娘家。“兩個小孩只能吃奶粉,再加上是雙胞胎,兩個孩子的身體也不是很健康,肚臍眼上長出了兩個雞蛋大小的水泡,經常要看病治療。”說起兒子兒媳的事,王強的父親心里也不是滋味。當母親獲悉李敏的遭遇后氣憤不已,遂決定讓女兒暫時不要回家。幾日后,王強到岳母家準備接李敏回家,但是岳母卻不允,讓王強吃了閉門羹。此后王強又多次到岳母家讓妻子回家,均遭拒絕。
6月6日,王強再到岳母家接李敏回家,還和岳母發生口角和抓扯。爭執中,王強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向岳母,勸架的李敏也被刺傷。眼見岳母和妻子滿身是血,王強當即逃離現場。“李母一共中了3刀,李敏也中了8刀,但都不致命。”負責辦理此案的三家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案發后,李家鄰居第一時間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后將兩名傷者送往醫院治療。當天15時許,王強主動投案自首。
目前,因涉嫌故意傷害,王強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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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心妻子出軌 男子實施家暴獲刑
夫妻結婚久了,生活之中難免會發生一些小摩擦,但如果升級到家庭暴力,就不再是“家務事”那么簡單了。近日,青州法院判處一起家庭暴力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即妻子程某經濟損失34000余元。
2007年,青州彌河鎮的青年李某與同村的姑娘程某結婚,并于第二年生育一女,兩人婚后雖有磕磕絆絆,但生活還算平靜,直到2015年,這種平靜終于被徹底打破了。
李某自高中畢業后,一直在當地務工,白天的時間幾乎都不在家里,一次偶然的機會,李某在妻子程某的手機里發現了一個陌生男子的號碼,一種不祥的預感立即涌上心頭——妻子可能有外遇了。此后,李某開始注意觀察妻子的一舉一動,他越是懷疑,便越是覺得妻子有問題,李某也曾撥打這個陌生號碼,試探對方的反映,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感覺越來越強烈。
夫妻之間的信任少了,感情也就變淡了,兩人開始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動輒爭吵,因李某的情緒一時難以控制,這種爭執竟演變成了刑事犯罪。
2015年6月15日下午,李某和程某再次爭吵起來,這次李某直奔主題,質問程某是不是在外邊有人了,程某氣不過,說不想過了就離婚,此話一出,李某便心里認定妻子出軌了,接下來兩人越吵越兇。李某覺得自己受了蒙騙,便拖著程某去她娘家說理,兩人都在氣頭上,哪里說得清道理,吵了一陣后,李某氣沖沖的離開了。
大約下午6點,女兒放學回家,看到媽媽不在家,哭著要找媽媽,李某便去程某娘家找程某回家,程某擔心回去挨打,堅決不從,李某便抓著程某的衣領,硬拽著她往家走,當時,程某的父親不在家中,母親又癱瘓在床,孤立無援的程某只能被李某拖出了娘家。
直到程某被拽到了村里的南北大街上,兩人的爭吵也沒停止過,不管李某怎么說,程某都拒絕回家,并一直想掙脫李某,李某本就覺得自己受了蒙騙,爭吵之中,更加氣憤難當。便動了手。李某先是朝程某打了一拳,接著又把程某拽到在地上,并朝程某的腰部一陣猛踢。一番拳打腳踢后,李某還不解恨,便在街邊撿起一根大拇指粗細的木棍,要打程某,但由于用力過猛,木棍一棍打在程某身上便折斷了。住在街邊的幾個村民聞聲趕來,把兩人分開,在村民勸說時,李某還多次沖破村民阻攔毆打程某,直到民警趕到并控制現場。
經公安機關法醫鑒定,程某左第3-6前肋骨折,構成輕傷二級,L1-4左側橫突骨折,構成輕傷一級,因為涉嫌刑事犯罪,李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該案訴訟過程中,程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刑罰,鑒于李某具有到案后如實供述、初犯、當庭認態度較好等情形,法院最終判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并根據程某的傷情及治療情況,判決李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程某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各項經濟損失34000余元。